有道理,应该要杀人来维持治安,才不会有人敢犯罪
应该要分为六大区域
北北基马、桃竹苗金、中彰投、云嘉南、高屏澎、宜花东
由区域组成死刑评议会,成员为区域内县市长和国会议员(区域立委)
评议会可以决定区域内监狱的死刑执行顺序
再立法规定一年至少要杀该区域1%人口
否则评议会全体将遭到渎职弹劾
死刑犯不够就从重伤害、性侵、过失杀人、伤害致死等重罪补足
这样杀下去
等到台湾人口剩下不到1500万
人民不但不敢杀人,也不敢做坏事、连交坏朋友、出入不良场所都不敢了
自然会是0杀人犯的美好社会
大家说好不好!!!!!
这他妈叫文革,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