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在这表示,文回时请不要乱改标题。
但是要提告也要搞清楚冤有头债有主,
不要乱提告,否则我会告你污告。
如果连回文的自由的没有的话,那你只能去吃大便了。
※ 引述《chicham (.com.tw)》之铭言:
: 原PO真的是佛心来的
: 如果资深媒体人要告的话
: 那被告就可以拿原PO发的这篇来当证据了
: 这样也算是有所本
: 不是空穴来风
: 发文救人功德无量
: 向原PO致敬
: ※ 引述《walkdog0603 (走狗)》之铭言:
: : FB卦点说明:
: : 资深媒体人王瑞德,说有人说他和周玉蔻是奸夫淫妇狗男女,还宣称握有证据,瑞德本人
: : 也好奇证据是什么
: : FB连结:
: : http://goo.gl/75BHLh
: : FB内容:
: : 有两位网友指名道姓说我和周玉蔻是奸夫淫妇狗男女,床上有一腿,还说有证据;这两位
: : 我未来告他们民事赔偿的金额会特别加重,连我都很好奇证据是什么?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