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友怒吼分尸判死刑 律师林智群:搞错重点

楼主: kenny1300175 (蘇湖)   2018-06-20 03:01:43
网友怒吼“分尸”判死刑 律师林智群:搞错重点了!
2018年06月19日 17:29 中时电子报 黄眉青/综合报导
台湾社会很不平静,1个月内先后发生桃园夫杀妻、板桥情杀、华山教练杀害女学员分尸
案,3起刑事案件手段残忍至极,网购达人486先生怒呛法务部长邱太三“不执行死刑,就
滚蛋!”,网友也一片骂声,要嫌犯一命抵一命。律师林智群在脸书发表看法,表示网友
挞伐重点搞错了,应着墨在“杀人行为”,而非“分尸”。
针对近日接连传出惊悚分尸案,林智群以法律角度分析,杀人后分尸毫无人性,固然不可
饶恕,但“毕竟杀人是杀人,分尸是分尸”,两者在法律上的评价是各自独立的。
林智群从2个层面分析,首先就“法条”而言,杀人构成“杀人罪”,可以判死刑、无期
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分尸则是“毁损尸体罪”,最重只能判5年,没办法再重了。
另外分析“行为”,林智群指出“杀人”是前阶段的行为,杀人犯为了掩饰犯行,最直接
的方式就是分尸,“分尸”通常是犯罪者掩饰犯行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杀人的最终目的,
因为分尸时人已死亡,只能用“毁损尸体罪”处理。
林智群表示,乡民或486先生一直强调的“分尸”手法是“搞错重点了”,他说,强调分
尸的结果,只会换得一个不痛不痒的5年有期徒刑,要让凶嫌被判死刑,要努力的方向绝
对不是强调后面的“分尸”,而是前面的“杀人过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619003319-260402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2:00
律师要被进攻了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8-06-20 03:02:00
上次说要有200万那位??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8-06-20 03:02:00
所以分尸没关系吗
作者: serding (累紧地们)   2018-06-20 03:02:00
只分尸不杀人
作者: y3226999 (Misaki)   2018-06-20 03:02:00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3:00
分尸会影响到他有没有悔意跟教化标准吧分尸除非想出一个好理由,不然很难凹
作者: PXTERHUA (王子李本日)   2018-06-20 03:04:00
那先砍手砍脚再砍头的话怎么算可不可以教一下
作者: x6urvery (魁)   2018-06-20 03:04:00
要进攻什么 他只是要大家强调可以判比较重的那个不是吗
作者: serding (累紧地们)   2018-06-20 03:04:00
不是好像会用犯案当下思绪清晰来判吗 都能分尸惹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4:00
我是说他会被一些激动人士喷吧,脸书不缺这种人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8-06-20 03:07:00
分尸其实还是会影响法官的判断,没有分这么开还用毁损尸体罪来搞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6-20 03:09:00
分尸要不就是想不被发现,不然就心理变态选择后者明显是大部分人选择,装疯卖傻精神病正是王道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6-20 03:10:00
分尸很麻烦的,又不是猪肉。台湾要不被抓到难度太高了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8-06-20 03:11:00
被判精神病通常就不用死刑了,这也是最奇怪的事,精神病几
作者: dwood123 (朽木)   2018-06-20 03:11:00
会分尸表示凶手已经很冷血了,这个律师标准法匠
作者: jim1122 (jim1122)   2018-06-20 03:11:00
法律人又要乱台废死了
作者: john11327 (想吃凉面)   2018-06-20 03:12:00
行为A, 行为B, 行为A下行为B到底三者之中哪个是重点咧
作者: asianDUB (教員子女)   2018-06-20 03:19:00
说的没错啊
作者: AnnaOuO (AnnaOuO)   2018-06-20 03:25:00
活着分尸才恐怖==
作者: kutkin ( )   2018-06-20 03:27:00
我没分尸过好像不能评论根据林律师200万理论
作者: FollowMe6 (跟我)   2018-06-20 03:29:00
说的没错啊
作者: jim12441 (地狱厨房)   2018-06-20 03:35:00
啊就杀人罪跟毁损尸体罪竞合啊
作者: l2l (快乐的潜水夫)   2018-06-20 03:40:00
律师有这些嘴砲乡民懂法律吗 真的是
作者: hmsboy (一 身 是 å®…)   2018-06-20 03:43:00
例如A亲手杀了B,C把B分尸,C要判死刑吗?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3:43:00
义愤撞死律师判死刑,性侵不成杀人分尸免死,科科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8-06-20 03:47:00
分尸会成为杀人罪量刑的依据之一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3:49:00
脱离一般社会价值判断,法律人刑法只会画树状图不断展开分类,照case套路,才会有那么多僵化的法官判决。
作者: trohlens (SOSO)   2018-06-20 03:51:00
原本尚存的一丝人性也会随着分尸过程的进行消耗殆尽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3:54:00
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唯一死刑,可以大大吓阻一些人渣侵害无辜的生命法益,这才是真理!
作者: dannypooh (阿肆)   2018-06-20 04:00:00
喔楼上说的好棒棒 快去当立法委员修法啊 还是只能敲键盘
作者: soxgo (FU**LiLaiXi)   2018-06-20 04:04:00
高速公路明日起若不限时速也没超速罚锾了,你猜大家会开多少?死刑就是最好的应报预防,少扯什么鸡巴人权两公约
作者: Minesweeper (lleh)   2018-06-20 04:05:00
用脑看原文好不好==
作者: snowrain (无心之偿有心兹勤)   2018-06-20 05:15:00
其实说的没错 但不能改变分尸让人觉得愤怒恐惧的事实
作者: iphyf (远)   2018-06-20 06:02:00
作者: share8426 (share8426)   2018-06-20 06:46:00
一个人本来就死了,路上来一个神经病,把他尸体切一块一块,这也是“分尸”。你当然可以抗议分尸者无道德、泯灭人性,但法定上这种情况本来就没直接杀人者严重。原律师的意见不是在否定分尸者死刑,而是在建议一个更可能达成死刑的诉求方式,乡民不要搞错骂的对象了
作者: chysh (chysh)   2018-06-20 06:55:00
又是标题杀人
作者: douxid   2018-06-20 07:02:00
难怪连三任法律系的总统都被骂翻,还能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06-20 07:04:00
是在强调残酷的杀人行为,哪来拆分而搞错重点
作者: lecheck (小调皮)   2018-06-20 07:10:00
法匠当如是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8-06-20 07:13:00
杀人唯一死刑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8-06-20 07:16:00
脑残乡民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8-06-20 07:17:00
赚的没有实习生多的智商堪虑
作者: zorogto (卡称)   2018-06-20 07:28:00
念法律的都异于常人,分尸不仅仅是毁损吧,不是为了灭迹吗。灭迹才是重点啊,杀人当下没有反省,还想继续隐瞒事实真相。台湾法律被念法律的搞臭
作者: Arnol (还是太浅了)   2018-06-20 07:29:00
麻烦先解释为什么开车撞死律师是死刑
作者: ohiu (Three cups of tea)   2018-06-20 07:31:00
分尸不就是分解尸体吗?尸体不就是要人被杀之后才有,是我理解错误还是律师又来害台湾了
作者: myyalga (微风随飘)   2018-06-20 07:58:00
法匠很喜欢法律思维 ,那好吧 !请立法院负起责任 ,应该立法解释将杀人后分尸 拟制视为不可分割之行为 ,并且不应该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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