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德国建筑列古蹟 须业主点头

楼主: davidex (  ̄□ ̄)/喔~~喔喔~~喔喔)   2018-06-17 14:07:04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9/3203048
2018-06-17 01:13联合报 记者陈宛茜/台北报导
如何避免历史建筑在获得古蹟身分前“自毁”、遭到业主破坏?台北文资环境守护联盟代
表萧文杰指出,政府应该让产权所有人不仅感到“权益被保障”、保存古蹟还能拥有“历
史的荣光”。
汗得学社社长胡湘玲,在德国毕勒菲尔特大学拿到科技社会学博士。她毕业后买了一栋一
百六十年的德国古蹟当“家 ”。她表示,德国建筑指定为古蹟前,须得到业主同意;若
无业者同意,再有保存价值也不能指定。
不过,两国国情不同,德国人对保护古蹟形成共识。在台湾若要得到业主同意才能指定古
蹟,恐怕赶不上拆除古蹟的速度。
萧文杰表示,台湾是由文资审议会议决定是否指定古蹟,会议中业主可出面表达意见,但
决定权在审议委员手中,审议的唯一标准是“文资价值”。
依萧文杰的经验,如果业主坚决不申报古蹟,他会尊重而不提报,避免出现后续玉石俱焚
的憾事。但若认定深具文资价值,他认为文化局官员应主动上门拜访业主,动之以情理。
他透露,许多文化局官员从不拜访业主,如何得到同意?
台中文创园区将在八月转型为文化资产园区。文资局局长施国隆指出,未来将在园区定期
举办文资讲堂、文资法课程,让园区成为培育文资人才的摇篮。他观察指出,年轻世代重
视文资保存,但目前掌握历史建筑产权的权力,仍落在缺乏文资意识的上一代身上。随世
代交替,台湾也会蜕变成像德国那样重视历史与古蹟的成熟国家。
作者: greensaru   2018-06-17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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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8-06-17 14:18:00
当然要尊重业主,保养费用又不是文资团体出
作者: ayaneru (ayaneru)   2018-06-17 14:19:00
反观台湾说你古蹟就古蹟
作者: i7851 (Cookie Monster)   2018-06-17 14:22:00
台湾的古蹟都会自燃不是吗
作者: pooznn (我~~~是来被打脸滴!!!)   2018-06-17 14:23:00
反观台湾 文青逼的业主只能放火
作者: heyd (heyd)   2018-06-17 14:32:00
那台湾应该不会有新的古蹟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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