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洪仲丘事件时曾说过:“那个地方没死过人的”红人fb。
前阵子以为去养蜜蜂了,结果最近又跑去回营了。
我对这人有点难忘,因为在269服役时被其他志愿役士兵工作不用心害我手指头缝了几针。
现在想想当时自己实在胡闹,还为了这件事情写了悔过书只求自己不要被08或送禁
闭室,连看医生都是自己用少少的万把块薪资自己负担的,也没人探视。
肇事者从头到尾一句道歉都没跟我说过。
现在蜜蜂养不下去了回营,还成天在fb放话国家欠他,干长官脑残。
请问我们国家的志愿役到底有没有标准啊?
还有志愿役弟兄们如果觉得委屈为什么又要回营啊,有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