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国安法]最多最多就只能判五年,
不过是危害而已 不是间谍,安啦
背叛台湾的代价超轻
收个几百万,判个几年还是赚的
本来有[某个不能说的名字]立委提案修法
要求刑法内乱外患罪,比照海陆空军刑法
明确定义出敌人、敌国与敌对团体
不是目前的只有敌国,而PRC却不是国家
刑法-间谍罪,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结果被行政院挡下来,说文字有问题,要再研议
然后就没下文了、然后就没下文了、然后就没下文了
你说政府不是中共同路人,我真的很难相信
在台湾政府的认知里
PRC不是个国家,只是个ROC下的一个团体、一个地区
我大中华民国管辖的范围仍然是秋海棠
https://imgur.dcard.tw/XUMabqc.jpg
很荒谬
政府不要再鸵鸟心态了,认清现实吧
不要再骗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