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8年6月14日
2.完整新闻标题:
“给5000 不然刺妳”爱滋毒虫持针筒 勒索得逞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患有爱滋病的吴男缺钱花用,竟亮出注射过的针筒恐吓槟榔西施
“我有爱滋病,把5000元交给我,若不从,把针筒刺在妳身上!”因此得手2000元,基隆地
检署昨侦结,依恐吓罪将吴男起诉。
起诉指出,吴男缺钱花用,今年4月间骑车行经基隆市信义区东信路时,偷走他人机车上的
香菸,隔天途经基隆市仁一路上某槟榔摊时,见摊内仅程姓槟榔西施顾店,就拿出刚施打过
的注射针筒,恫吓程女说自己有爱滋病,若不把5000元交给他,就要把针筒刺在妳身上,程
女从现金柜拿1000元给他。
吴男发现柜内还有钱,又再度恫吓程女:“明明还有钱,若不给我,我就要杀妳!”再得手
1000元,随后告诉程女:“这2000元算借我,晚上会还妳!”并把自己的健保卡交给程女,
随即离去。
程女收下健保卡后报案,警方将吴逮回,查出他去年因窃盗罪入监服刑7月,去年10月出狱
,想不到再犯窃盗与恐吓罪。
新北市警板桥分局侦查队长林子翔指出,会以针筒注射毒品者,多是海洛因成瘾者,且经常
为求方便而共用针筒,虽然大多数人会先问对方有没有感染爱滋,但爱滋病潜伏期长,很多
人根本不知自己染病,因此相互感染的情形并不罕见。
故意传爱滋 可判12年
法界人士指出,根据“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若隐瞒自己染
病,而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或共用针具,导致他人被传染者,可处5年以上、12年以下徒
刑,不过这些提供针筒的海洛因成瘾者,大多会以不知染病为由卸责,导致因共用针筒而感
染爱滋病者居高不下,成为爱滋病防治漏洞之一。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0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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