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苏志燮见面会唱歌侵权 主办负责人判刑1年
2018-06-12 20:26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知名韩星苏志燮2014年6月来台举办粉丝见面会,现场演唱多
首韩国流行歌曲,但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事后指控,其中7首歌是协会的“专属授权”,
主办单位东翼娱乐公司却未付权利金,控告东翼负责人刘在洵违反著作权法,北检去年12
月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和解,法官因此将刘在洵判刑1年、东翼公司罚金
20万元、皆缓刑5年。可上诉。
韩国“忧郁小生”苏志燮在韩剧“对不起,我爱你”中,扮演痴情颓废男“武赫”,红透
半边天,拥有众多粉丝,近年代表作“主君的太阳”、“我的维纳斯”等更是让人气扶摇
直上,人气超高。
2014年6月底,苏志燮首次在台湾举办见面会,票房佳绩又临时加开1场,总共6000张门票
抢购一空,2场见面会他都演唱多首韩国流行歌曲,嗨翻全场。
但却横生枝节,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事后提蒐证影片指控,苏志燮在会场演唱的歌曲中,
有7首的“专属授权”属于该协会,但东翼娱乐却未缴纳公开演出的授权费,就擅自演唱
,控告东翼与负责人刘在洵违反著作权法。
北检原本认为罪证不足而处分不起诉,但再议后,高检署认定协会确实有专属授权,发回
北检命令起诉。
北院审理期间,刘在洵认罪,并与协会达成和解,但和解条件保密,法官考量刘没有前科
,一时失虑犯案,应不致再犯,将他判刑1年,东翼公司判处罚金20万元,公司与刘都缓
刑5年,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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