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wAt (nothing)》之铭言:
: 1.如果照你说的是私产
: 不容别人说三道四
: 那何必公开申报财产?
: 你到现在还搞不清楚你先生是政治人物吗?
: 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台湾
: 媒体检视政治人物的财产
: 天经地义
: 不想被检视
: 就请退出政坛
: 回去当医生
所以公职人员必须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申报财产..你想要看...依据此法第6条..刊登于政府公报并上网公告
你可以说媒体帮我们看然后公布于大众..但不是那一张申报会计师都说没看过的小吃店单据然后说人用这单据报帐(这不是出处于媒体吗?)
: 2.要等所有事情都正确才能报导
: 那你干脆规定只有终审的法院才能经营媒体
———文长省略——
: 你如何能要求媒体必须等所有事情都正确无误以后才能报导?
依据1994年的The Declaration of Chapultepec 媒体伦理道德原则为
1.寻求真相、报导真相
2.尽可能减少伤害
3.独立运作
4.可靠负责
依据这上述4点请问一下大大你觉得近期的媒体工作者是否有保持上述原则?
在第1点里面意思是记者在收集报导诠释资讯时,应做到诚实、公正、勇敢
第2点意思是记者应以尊重人的态度来对待消息来源、报导物件
第3点记者除对公共知情权负责,不应有其它义务
第4点记者要对读者、听众、观众负责
近期看到的一堆号称名嘴名主持人的1.2.4点在他们身上根本看不到(某名嘴身兼主持人的不是还被法院认证过...请问200网军哩?负责点..都拖几个月了还不公布)
———文长再省略———-
: 因为宪法有保障媒体的新闻自由
但是记者原则都没坚守的媒体还想用新闻自由来保护自己?
不要沦落到选罢法104条意图使人不当选啊....
生平第一次ptt长篇回文(还用手机回)就送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