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性侵3女儿百次!法官减刑理由曝光
记者苏怡璇/云林报导
减刑理由你能接受吗?云林一名兽父六年来把三名女儿当成囊中物,“想要”的时候用手
机传讯给女儿们:“过来按摩”、“有事要讲”,把女儿叫进房间后,一开始强逼女儿帮
忙“打手枪”,接着变本加厉,直接掏枪性侵!云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罚判
判狼父2350年,应执行有期刑最高刑度30年。而高分院二审却判合并执行25年徒刑,法官
减刑理由竟是:“所犯各罪均系经警查获前,借由该机会未消失之状态而犯??而于社会安
全之防卫无碍及原审所定应执行有期徒刑三十年,稍嫌过重”。
▲怒!兽父性侵3女儿百次!法官:判30年稍嫌过重减刑5年。(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二审法官撤销兽父其中一项罪名,故意对14岁以上未满18岁少女犯强制性交罪,共36次,
一罪一罚共计252年刑期。而法官在判决书写下减刑理由,让人“不知所措”:“嫌犯犯
罪次数共306次,犯罪时间相近,犯罪期间前后约6年,所犯各罪都在警方查获前,嫌犯被
抓后,不再为此种犯罪,而于社会安全之防卫无碍及原审所定应执行刑有期徒刑三十年,
稍嫌过重”,换句话说,法官认为兽父犯下的案件都是在被抓之前,现在被抓了,未来再
犯的机会降低,判刑后,已经可以让一般人警惕,而30年判得太重。因此改判25年。
撤销其中一项罪名有理由,还能让人信服。但毁掉3名亲生女儿的清白以及人生,法官竟
然认为“判30年稍嫌过重”直接减刑5年,这样的结果,你能接受吗?
https://tinyurl.com/ydd3bw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