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首创石虎保育自治条例 市议会夜审未过关
台中市政府拟订“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条例”草案,希望保育濒临绝种的石虎,市议会法
规委员会今漏夜审查,现场蓝营议员3名、绿营2名,结果未通过,法规会召集人、市议员
黄馨慧裁定择期再审。
石虎是台湾现存唯一原生猫科动物,总数不到500只, 并持续减少中,台中为石虎族群分
布的重要生态廊道,为此,市府拟订“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条例”,经市政会议讨论通过
,提报市议会审议,议会法规会今漏夜审查,至晚上10点多,召集人黄馨慧裁决农业局修
正后再审;市府指出,将于下次临时会或第8次定期会争取再议机会。
市府指出,石虎自治条例目标在增加石虎族群数量及生物多样性,农业局规划石虎族群数
量调查及研究,落实犬猫管理及疾病防治、宣导石虎保育观念和推动友善耕作;警察局执
行稽查、取缔及保育石虎工作;环保局与教育局以连结石虎保育与环境关系,纳入环境教
育研习课程,以及融入学校教育课程或活动。
此外,文化局、经发局与观旅局等机关,共同推动石虎文化创意产业、观光产业发展,以
及鼓励企业参与石虎保育活动;都发局于规划国土及都市计画,以及交通局、建设局与水
利局在兴办道路、水利、交通等公共设施时,纳入石虎友善环境及保育理念。
农业局指出,市府将依自治条例设置石虎保育委员会、保育基金、定奖励办法,并赋予各
机关依业务权责编列预算执行石虎保育所需经费,逐步落实打造石虎友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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