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KusoStar (ELT)》之铭言:
: ※ 引述《gn02118620 (Howard)》之铭言:
: : 用ㄧ般人的脑袋思考一下就好
: 我不知道您智商多少 但是应该有100以上 不然您应该不会说不到100左转
: 在您智商应该比我高很多的份上 请您帮忙解释我的困惑。
: 几年前 我在前公司 做一个跟政府补助的企划案。
: 我们完成企画书后 要跟政府该机构的聘请教授(五个)报告该企划
: 我们完成报告后 我记得是跟政府申请补助一百万 但是最后只拿60万
: 而且 重点是之后该政府规定
: 因为政府有补助 避免人民乱花纳税人的血汗钱
: 有规定
: 1.该企划案 中间有"任何变更" "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政府负责单位
: 2.你报告中的该企划参与人员 所有人必须写日志 在该企画案作的任何事情都要写上去
: 期中抽查会看 若是有"任何人" 在企划过程中离职 必须第一时间跟主管机关报告
: 并提交变更。
: 3.期末报告时 若是该企划案未完成 必须书面报告未完成原因 若是不满意 该企划未完
成
: 要归还全部款项
: 当然该补助款 必须有专户 然后每几个月 政府认可的会计师会来查帐。
: 我的疑惑就是:
: 请依照目前远雄跟市政府的所有新闻来做依据
: 假如我前公司60万就要求成这样,你觉得远雄和市政府的合约会不会比这个严格?
: 烦请这位智商最少100以上的板友 能不能解答我的疑惑?
请问这60万你要不要还政府?
完全鬼打墙的比喻
政府补助款是政府无偿补助
而且只要不是陆资没有欠税纪录就可以申请
简单来说这笔钱是不用还的
我今天漫天写个1000
政府核我600万
我就可以实拿600万,只要我做到申请计划书上填写的内容,我就可以照实核销。
既然是无偿,申请的人自然多,审核自然严格。
不然全台湾五六百万中小企业随便这个给100那个给200还得了?
至于大巨蛋,则是市府招标的BOT,远雄出建造费,但是后续一定的年限内他可以经营巨
蛋。
懂了吗?就是因为市政府没钱也没能力技术监造巨蛋才要招标BOT
你拿BOT跟政府补助款这么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混在一起,确实让人怀疑你的智商。
再说,柯市府大巨蛋案争议的地方是利用公安当借口停工,又自购软件自设参数,
后面又改口是与图说不符而停工,却用停工要胁远雄重签合约减少量体提高权利金。
你居然会用无偿补助的政府补助款来做比喻,笑死人了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