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了解律师的工作跟性格 就不难了解他为什么说出这种话
首先,法律告诉我们 “人人平等”
这一句话根本就是狗屎,跟本就是骗小学生的而已
随便举一个例子好了, 你在路上随便找一个人乱骂他,毁坏他的名誉
跟骂一下郭台铭毁坏他的名誉,2罪通通成立,但判赔的金额一定不同。
最现实的例子:
周玉蔻败诉马英九获赔180万
周玉蔻败诉判赔郭董200万
周玉蔻又输!骂警察“流氓、黑道” 北院再判拘役50天
看到没?一样的一直在败诉,可是赔的金额、刑期是会为因对象而不同,
这就告诉我们,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
律师就是在这种以权力、名声、金钱的情形下工作 讲出这种话也不意外
以他们的眼光来看 本来就是相同的官司 会因为这个人的收入而有不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