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感觉媒体其实搞错诉愿的重点了
其实行政诉讼法第4条(撤销诉讼)就有规定
要提行政诉讼必经诉愿程序
当然,因为诉愿并不是诉讼
所以经由行政机关审议的诉愿
老实说被驳回是确定的
但诉愿被驳回也并非坏事
毕竟诉愿被驳回以后就是一个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机会
这就是所谓的“诉愿先行主义”
我个人立场上很不喜欢管中闵
但觉得大学校长要由谁来当
教育部以往也不曾这样插手去干预
亚太技术学院搞成那样也没看教育部有什么作为
文大校长一样有争议也没看教育部有一样的关注
大学自治的本意本来就是让学术单位有充分的自主
以彰显学术自由不受干预
如果管中闵真的争议那么大
等到他当上校长来检讨也不迟
没有必要从遴选阶段就开始搞小动作
再者,我学店毕业
台大校长是谁干我屁事
前阵子媒体这样疯狂的报
根本浪费媒体资源
如果不是因为媒体都已经有默认的政治立场
也不会炒作成这样
总之
重点根本不在诉愿阶段
而是诉愿过后进到行政法院程序的判断
那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