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8-06-11 15:16:03FB卦点说明:(繁体中文 20 个字)
其实昨天那篇 底下留言就有检察官亲友团在那边各种脑补护航了
还有检察官投书说以后要防御性侦查
某团体真是惹不起 骂不得 各位平时讲话可要当心囉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689332747781771
FB内容:
李茂生
12 小时 ·
现在回想起昨天的事情,真的是很有感触。左右开弓,狂打检方与院方。结果信箱被灌爆
(其实没被灌爆啦,只是多了十几封而已)。
骂骂政客、记者、网红比较没关系,一旦骂到闭锁性团体的时候,得到的反应就会比较激
烈。但是啊,看了几封斥责的信后,我发觉骂了也没用。
例如:“你知道吗?是被害人指认的”。
再如:“那是审查中心的判决,都是酒驾、烟毒犯,而且还承认犯罪”。
然而,司法心理学早就确认指认很有问题,而不管是不是单纯的案件,让替代役代笔,就
是不对。不去看刑诉第二条的规定,也不去看监院报告中所描述的侦查庭情境,更不去看
替代役工作项目的规定,就直接了当认为我伤害了司法形象,忝为法律教授。这真的是情
何以堪。
我上课从没有教学生,当有所怀疑时,可以不去确认就直接认定不利于被嫌疑人的证据(
如认为两便利商店的时间有误差,那不是应该去查证是否真有误差?而不是没查证就认定
3秒之差是错的,因为可能有误差),当然也不会教学生以后当了法官,没时间的时候,
可以让替代役代写判决。我没这样教,为何我要负责?
或许批判者会说,我也知道很多教授用学生的期末报告当成论文发表,为何不去告发?我
承认我是孬孬,不敢揭发同行的弊端。但是同时,我也没骂不揭发同行恶行的你们是孬孬
啊。
针对外界的批判,不应只是情绪反弹就可以,反省一下外部的非难,然后洁身自爱,行有
余力,则借力使力将饭中的老鼠屎挑掉。这才是爱护闭锁团体应有的作为。
我不会怨叹删除网络好友设定的圈内人,那是你的决定,我无从干涉。反正,我也不需要
这么保守、这么无私地爱护同温层圈的朋友。我的为人如何,我自己可以掌握。
有同仁和我说,何必呢?损人不利己,多学学同事,写文章倡议正义、公平即可,何必去
桶马蜂窝?抱歉,我就是这种人,没办法假清高,寻求众口一致的好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