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03年以后,每年犯杀人罪被起诉的几乎都在700人以上(如下网址)
http://www.rjsd.moj.gov.tw/RJSDWEB/common/WebList3_Report.aspx?list_id=1165
但目前待枪决的死刑犯却只有43名,杀人被判死刑的机率已经很低了
但就算被判死刑,也不一定马上枪决
请问这是经过人民或民意代表修法同意的事吗?
如果这不算是行政机关渎职,那什么才算呢?
以前kmt的罗莹雪卸任前还毙了郑捷,请问现在执政党根据什么上任两年还迟迟不执行?
听说死刑犯的人权保证和两公约有关
但台湾一不是联合国成员,二以目前世界各国,和跨国企业
常常把我们名字改成中国的情况下,真的有必要鸟那种公约吗?
已经是班上边缘人了,还要遵守班规的概念?
台湾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几近废死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