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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富少东弃保潜逃 17天未签到 警局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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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洪臣宏/高雄报导〕猎雷舰案庆富少东陈伟志疑弃保潜逃,高雄市警局左营分局接
到法院通知,才惊觉他十七天前就没依规定签到,左营警分局坦承疏失,指承办员警没有
每天查核签到簿,直到五月二十二日才发现;分局长蔡文峰、侦查队长蔡信助昨天都被市
警局记小过处分,新庄派出所长黄立凡被记过二次,改调非主管职务。
检方︰厘清员警有无刑责
检方襄阅主任检察官葛光辉表示,已分他字案交由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解,厘清员警有无刑
责。陈伟志经高雄地方法院裁定限制住居,原于前镇警分局复兴路派出所报到,三月二十
七日后因变更住居所,改向左营警分局新庄所报到,他每天均依规定报到一次,五月五日
凌晨零时二十五分是他最后一次报到,当时他身着T恤、短裤,脚穿拖鞋、头戴鸭舌帽,
一派轻松模样。
分局︰承办警未每天翻签到簿
左营警分局副分局长林昆原表示,陈伟志五月六日起未向新庄派出所报到,因承办罗姓员
警没有每天翻阅签到簿,直到二十二日未报到事件才曝光,警方接获通报后,到其左营区
忠贞街住所拘提未获。
林昆原说,当初收到公文时,并没有标注陈伟志涉及猎雷舰案,罗员也不知道他是庆富少
东,且陈对于案情相当低调,没有多提,罗员疏于每天翻阅签到簿,造成疏失;林强调,
期间罗员并未出国,没有业务交接问题。左营分局已经组成专案小组,将拘提陈伟志到案
。
左营警分局指出,依规定陈伟志须每天向新庄派出所报到,但不限时间,员警必须核对证
件确认,并且由本人签名,警方也必须每天查阅签到簿;至于罗员、代班人及业务督导等
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将待查明后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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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容易就跑了 再追查下去 会动摇国(陈)本(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