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滋权促会
4小时
爱滋入罪化使人怯于筛检,无助于降低新感染率
研究发现,恐惧被起诉会驱使新感染人数上升,因为人们会因此怯于筛检。
发表于医学期刊 PLOS ONE 的一项新研究强调爱滋入罪化如何使 MSM 族群怯于筛检。研究
发现,加拿大的蓄意传染法使 7% 的受试者更不倾向于进行筛检,可能造成扩大整体爱滋疫
情的连锁反应。
现行加拿大法律规范爱滋确诊者从事“具实在传染他人可能性之性行为”前有告知他人的义
务。因此,你一但知道自己感染爱滋,就可能引来不告知与传染他人的法律责任。
这项研究进行于 2010 至 2012 年间,但上个月才发表。研究者找来 150 位爱滋阴性 MSM
前往多伦多一所基础医疗门诊,所有人必须完成一份自我填答问卷,调查内容包括蓄意传染
法是否让他们更不倾向于进行爱滋筛检。
尽管只有相对少部分的受试者填答法规确实使他们怯于筛检,研究指出这将在人口层级的爱
滋传染率造成巨大影响。在加拿大,检验出感染爱滋后,大多数感染者会被引入医疗体系取
得抗病毒药物。有效的治疗能降低感染者的病毒量,达到不具传播风险的程度。
根据这点,研究者得以推估筛检率下降对社群内部的爱滋感染率所造成的效应。
他们预测筛检率下降 7% 将增加社群内部 18.5% 的新爱滋感染率。根据他们的计算,所有
因没接受筛检而没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将直接促成族群内部 73% 的传播风险。
这项预测效应如此强而有力,告诉我们即使保险套使用因法律规范而上升,疫情仍可能持续
扩大,因其不足以填补未接受抗病毒疗法者具备的病毒传播潜能。
爱滋入罪的负面效应不仅于此,它还创造了环绕病毒的污名,使感染者更难告知感染事实,
协商使用保险套。
加拿大自1989 年 1 月起,至少有 184 名爱滋感染者因未在性爱前告知而被起诉。2012 年
,刚好在这项研究进行不久后,修法针对“实在传染他人可能性”的构成要件给出更明确的
定义。从此,感染者只要使用保险套及具“低”病毒量就毋需承担告知的法律义务。
仍有许多人认为该次修法依旧“过度入罪化”爱滋。2017 年,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在一份
报告书中承认有必要将法律更进一步松绑,爱滋疫情是公共卫生的首要议题,而刑事法只能
被用来当作最后手段。这份报告书同时也承认病毒量测不到的感染者不能因未告知而被起诉
,因为“这违反了科学证据”。然而,上述声明目前尚未反映到再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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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蓄意传染爱滋的行为千万不能入刑法,
不然某族群可能会更讨厌筛检爱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