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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新闻标题: 【色狼动画】光头伯用“咕咕”弄男童 宜地院重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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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惯犯陈文惟,去年7月底出狱后重回宜兰县老家,政府对他启动社会处遇机制,但他
出狱短短52天,又拐骗10岁男童性侵得逞,宜兰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陈男13年
徒刑。被害人家属则呼吁“不要让性侵惯犯出来危害别人”。
陈文惟(37岁,在押)是性侵累犯,在台北监狱接受强制治疗,经鉴定有恋童症、轻度智
能障碍、酒瘾等,“性冲动及恋童倾向十分强烈,呈中高度再犯率,自我监控能力不佳”
,去年7月刑满出狱后搬回宜兰亲友家,当时新北市府函请宜兰县卫生局,依《性侵害犯
罪防治法》,对陈男启动社区处遇机制,评估仍有“中高危险再犯”可能,不料9月17日
就犯下性侵幼童案。
检警调查,案发当天中午,陈男骑脚踏车在社区游荡,搭载10岁男童到附近建筑工地,竟
对男童性侵得逞。男童返家向母亲哭诉“光头阿伯用他的咕咕捅我的屁股”,母亲急忙报
警并带儿子验伤,于肛门采得陈男精液,警方当晚将陈男逮捕。
宜兰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法官认为陈男犯《刑法》对未满14岁男子强制性交,加
上他为累犯,其精神鉴定并无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行为能力,因而重判他13
年。男童父亲得知判决表示“符合预期可接受”,男童母亲表示会与律师讨论是否上诉。
法务部统计,2005年到2009年共有3104名性侵犯出狱,出狱后再犯比率为22%,其中再犯
下性侵罪比率为3%;2011至2017年,有6436名性侵犯出狱,有145人再犯性侵害案,比率
为2.3%,已有下降趋势。
一名观护人表示,刑期结束性侵犯,会转由各县市政府警政卫生社会等单位接手列管进入
社区处遇阶段。台中市卫生局指出,通常会安排初阶课程3个月、进阶课程1年,最长只能
进行4年课程和追踪,若仍处中高危险才能向司法机关提报申请刑后治疗。
(突发、法庭中心/连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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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某族群 呕呕呕 小孩一辈子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