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版上租屋限女的讨论文应该也算月经文了
大多都是肥宅要找好房子租结果一看条件都限女只好上PTT爆气
虽然我也是肥宅,但今天没有要战限女
而是我最近在找台北房子租,发现一堆文末都会
附注※成交后会收取0.5~1个月不等的房租作为成交的手续/服务费唷!
(这个唷!真的让我看了很火大)
看到这一行附注我是觉得有点怪怪的啦!
收取这种类似仲介/手续费的人应该都是房屋仲介吧?
(通常有这种手续费条件的房子在联络资讯栏也都会住计联络人是仲介或是代办人)
请仲介/代办的人是房东对吧?
那为什么房东请仲介或代办帮他把房子租出去,结果这个仲介费是由房客来帮忙吸收?
我觉得今天如果我是房客,我请人帮我找房子让我租
事成之后我给他代办费很合理阿
但是我主动联络他说我要租屋,结果还有跟我收钱...(?)
有没有什么关于租屋房东还是仲介的八卦?我真的很好奇他们脑袋里到底在想什么?
我怎么想都不觉得会有房客去付这个手续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