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逻辑其实很有趣
那换一种场景我问各位乡民法律专家
有小偷闯空门或强盗到馆长家,馆长不在
反倒是小偷被馆长的狗大熊咬死
请问怎么判?狗会死吗
还是馆长要怎么赔?
ps:我是觉得台湾法律跟法官一结合很瞎啦,根本就是法官拿来保护加害者的
※ 引述《nonpolar (Nonpolar)》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qNPFENG.png
: 馆长昨天在谈陆战队被枪杀的事情
: 直播里提到说 只要是杀人就是死刑 没有第二句话
: 乍听之下好像很厉害
: 但再仔细想一下 馆长这做法根本有问题啊
: 几年前一位闯空门的小偷
: 屋主返家在家里遇到
: 屋主为了保护身旁有身孕的太太
: 扭打过程中把小偷勒死
: 照馆长的理论
: 那这屋主不就死定了??
: 请问要怎么跟馆长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