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馆长:杀人就是要死刑 没有第二句话

楼主: butt1106 (12345678)   2018-06-04 13:31:01
这个逻辑其实很有趣
那换一种场景我问各位乡民法律专家
有小偷闯空门或强盗到馆长家,馆长不在
反倒是小偷被馆长的狗大熊咬死
请问怎么判?狗会死吗
还是馆长要怎么赔?
ps:我是觉得台湾法律跟法官一结合很瞎啦,根本就是法官拿来保护加害者的
※ 引述《nonpolar (Nonpolar)》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qNPFENG.png
: 馆长昨天在谈陆战队被枪杀的事情
: 直播里提到说 只要是杀人就是死刑 没有第二句话
: 乍听之下好像很厉害
: 但再仔细想一下 馆长这做法根本有问题啊
: 几年前一位闯空门的小偷
: 屋主返家在家里遇到
: 屋主为了保护身旁有身孕的太太
: 扭打过程中把小偷勒死
: 照馆长的理论
: 那这屋主不就死定了??
: 请问要怎么跟馆长提醒??
作者: t95912 (Alan(阿伦))   2018-06-04 13:32:00
这就要看他的杀人是哪一种啊?@@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8-06-04 13:32:00
你的逻辑也很奇怪 偷东西不是说没错 但罪不至死吧
作者: z1231002 (300)   2018-06-04 13:32:00
真的发生了再来讨论。现况就是老子上街看谁不爽砍死谁都没死。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6-04 13:32:00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灯)   2018-06-04 13:33:00
嗯 我砍死发废文的 我也不会被判死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8-06-04 13:34:00
杀人就是要死刑 没有第二句话 你话太多 前提太多 失败
作者: jojojen (JJJ)   2018-06-04 13:34:00
恐吓原po?
作者: t95912 (Alan(阿伦))   2018-06-04 13:34:00
狗咬死 跟人杀人要分开讨论 应该
作者: libraghost (无脑热血控)   2018-06-04 13:54:00
连狗都打不赢还去当小偷,砍掉重练刚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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