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9898997: http://i.imgur.com/BsFjbio.jpg
→ x9898997: 哪条交通规则告诉你行经有号志管制的路口减速是义
→ x9898997: 出来告诉我,有减速义务的是无号志路口,ok?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第2、3项:
https://tinyurl.com/322c8ya
“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
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
行人先行通过。”
“汽车行经未划设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
行人穿越道路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
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
https://tinyurl.com/y9vbej87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
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处新台币一
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法规中汽车行经行人穿越的路口没有“减速”这样
的规定,汽车的义务是“暂停”。
不过谁可以告诉我不减速要怎么暂停??
※ 引述《Aqqqa (Aqqqa)》之铭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04/1366614/
苹果日报
撞死闯红灯行人赔不完 重机骑士叹“宁愿死的是我”
出版时间:2018/06/04 09:27
骑车撞死人自己也受重伤,车祸后续问题,让骑士大叹“宁愿死的是自己”!
陈姓网友在《爆废公社》po文“一场车祸(医疗费+维修费+慰问金+保险费)等等...加起
来快300万元,我应该怎么办?这场车祸我右手已经3个月无法动了,除了债务变重外还有
法院裁定....我好希望离开的是我,我真的快喘不过气来了!”
根据陈姓网友指出的车祸发生在今年2/28,《苹果》当时曾报导,早上5时许,陈姓男子
(24岁)骑租来的Kawasaki Ninja红牌大型重型机车,从台北市和平东路往西前进,行经
西园路艋舺公园时,交通号志由红灯转为绿灯,骑士未减速直接穿过路口,结果在斑马线
上撞到周姓男子(58岁),周男当场被撞飞,陈姓骑士也跟着摔车。周男死亡、骑士气胸
、颅内出血。
警方表示,根据路口监视器及目击民众说法,周男过马路时,交通号志已转成红灯,他为
了抢快迳自穿越马路;陈姓骑士并未闯红灯,但行经斑马线时也未减速礼让行人;律师宋
重和表示,当时路权属于机车,行人虽违规闯红灯,但骑士未礼让而撞上,骑士恐须负过
失致死责任,刑责最重是2年徒刑,法官另会针对车速部分调查。
而这起案件也吸引很多网友留言“加油,只要活下来,生命就会有出路”、“汽车行近行
人穿越道前,应减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警察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
停,行人先行通过。就是俗称的帝王条款”、“遇到帝王条款,真的很惨”、“没办法,
行人最大,只能提醒自己多注意”(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