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tin110287 (废文专家)》之铭言:
: 调度场派班室是啥东西?
: 公然侮辱要看犯意(刑法第12条参照)
: 另依实务判决,“干”无非就是情绪发泄,对事不对人
: 何来使他人名誉下降??(台湾高雄法院105年度易字526号刑事判决、
: 台湾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第2254号刑事判决)
: https://www.lawsnote.com/judgement/5af463d56cd6df38ab2e5748?t=3268370344
:
: 其余恕删 ....
官司想打赢 得先搞清楚人家告你什么
人家不是告你骂他干
也不是告你骂干是侮辱他
法官和检察官也不是第一天判案
不会不知道干这个字可以当发语词 可以是发泄情绪
问题就在你写在人家的签名栏上
他告也是告你这个
因为你把干字写在人家签名栏上
害人家被误会是他写的
害他名誉有受损 从头到尾都没说你骂他唷
法官也说 就算你想表达不满
班表不小张 你可以写在 其他空白处
甚至直接写在A组工作班转换表中来表达你的不满
你应该是没请律师吧?
赶快去找律师协助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