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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代部长︰台大校长重启遴选 依程序进行
〔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案,教育部将全案退回到台大校长遴委会、
要求台大重启校长遴选。教育部代理部长姚立德昨在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回答立委提问时表
示,台大校长遴选案仍将会依既有程序继续进行,不会有所改变;对于有台大行政单位及
部分学生扬言将提诉愿、可能掀起法律攻防战,姚立德则指出,台大遴选案争议如进入司
法程序,则由行政法院做最后认定。
教育部代理部长姚立德昨在立院表示,已回文台大要求重启校长遴选,对于可能面临的法
律攻防战,将由行政法院认定(记者廖振辉摄)
姚立德称已回文校方
立法院教委会昨天进行教育部预算解冻案审查,国民党立委陈学圣质疑,姚立德既然是全
权代理部长,台大校长遴选案是否有可能改变前教育部长吴茂昆的决定?姚立德明确表示
,台大上周已经发函回复教育部(要求依法聘用校长),但教育部也已回文台大(仍要求
重启校长遴选),此案将依既有程序继续进行。
教育部目前认定,台大校长遴选程序出现重大瑕疵,当选人管中闵教授未诚实揭露兼任台
湾大独董等,使校长遴选有重大经济及法律利益未回避争议,吴茂昆将全案退回台大校长
遴选委员会、要求重启遴选,管中闵兼职也有违法之处。
台大代理校长郭大维日前召开台大校务会议,则通过挺管人士修正提案,教育部应依法处
理校长遴选结果,尽速发聘,否则不排除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台大于上周将校务会议结
论发函教育部;但教育部亦再发文要求台大须依法重启遴选。
教育部法制处长李嵩茂在立法院表示,教育部聘任大学校长属于行政处分,如对教育部的
聘任处分不服,可提起行政救济,针对聘任处分的过程是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等进行审查
。
国立校长适法性 教部有权审查
李嵩茂也解释大学法规定,指私校校长是由董事会聘任,因私校获政府补助,故私校校长
由教育“核准聘任之”,但国立大学校长本就由教育部聘任,法律用语才会直接写“教育
部聘任之”,教育部确实依法有权做适法性监督、审查后再聘任。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04963
好啦 吴下台了 大家不要再骂DPP了.
但是管中闵照样要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