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打人遭骂“大陆妹”求偿9万 法官:非贬抑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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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嫁来台湾的四川籍黄姓女子不满遭到林姓女子辱骂“大陆妹、傻大姊”等语句,
愤而向对方求偿9万元。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大陆妹”本身并没有贬损之意,
由于黄女也曾公开爆打及辱骂林女的妹妹,因此林女骂对方“没文化”只是发表评论,判
定驳回告诉。
判决书指出,黄女日前因故与林女在竹北市公所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却遭林女出言侮辱
,“大陆妹没读书、没文化、傻大姊”,让大学毕业的她自认受辱,情感与自尊受到巨大
打击,并且当时怀有身孕,更是心灵受创,整日都无法言语,最后还要接受心理咨商,才
能获得缓解,愤而向林女提出9万元的精神、名誉赔偿。
法官审理认为,“大陆妹”一词专指中国大陆出来的年轻女子,虽可能带有轻藐的意思,
但也有专指女子从大陆地区来台定居之意,就像在台湾社会也存有“本省人”与“外省人
”的用语,仅是区分作用,难从字义上判定是否有贬损的意思。
法官也指出,现今台湾社会上对“台客”一词指打扮较为乡土的人,但也有人以自豪的口
吻形容自己爱“台”,以身为“台客”为荣,相关字词的褒贬因人而异;至于“傻大姊”
也有人用在民宿、戏剧,不能完全肯定是属于反义之词。
黄女曾因为健身器材的使用与林女妹妹发生纠纷,过程中不断拉扯头发、拖行身体等,造
成对方多处受伤,她还出口辱骂,“你就是那个不要脸的人”等语,遭依伤害、公然侮辱
罪判刑。法官认为,林女出言骂黄女“没读书、没文化”,应属对于可受公评之事发表言
论,因此判定黄女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