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目田
2.完整新闻标题:
带小资女看房 带去出售屋上床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05-28
离开时有说有笑 事后女告性侵
〔记者王冠仁/台北报导〕一名身材曼妙、长相甜美的小资女,日前到台北市知名建案“
台北晶麒”看房,已婚的陈姓男子负责接待,素昧平生的两人,看房后却跑到另间已出售
的屋内做爱,宛如A片情节。不过,小资女事后提告性侵,陈男喊冤,声称两情相悦,虽
然监视器显示两人离开时有说有笑,警方也觉得内情不单纯,不过仍将陈男送办。
警方指内情不单纯 仍将陈男送办
警方调查,20多岁小资女看房时,由30多岁陈男接待,两人边聊天边看房约1小时后,陈
男趁同事不注意,将小资女带往另一层楼、已签约售出且装潢好的屋内做爱。
没多久,小资女却上警局提告陈男性侵,声称陈男趁其不备,用甜言蜜语“迷昏”她,违
反她意愿“硬上”;警方根据小资女说词,传唤陈到案说明。
陈向警方喊冤,声称当天看房时一切正常,但两人数次“对上眼”,他认为对方对他“有
意思”,才把持不住将她带往另一间屋内做爱,以为碰上艳遇,但办事途中发现小资女正
值“月事”,过程中还不小心弄脏床单,事后回想才觉得“怪怪的”,“但绝对没性侵!
”还不断拜托警方别告诉他家人。
警方调阅监视器,发现当天两人离开时有说有笑,没有暴力、胁迫的画面;警方质问,如
果真遭性侵,为何离去时不报警?在大厅不向其他人求援?小资女则避重就轻,坚称遭性
侵。
警方觉得内情不单纯,不排除担心自己的荒唐行径被另一半发现,或有其他原因,才对陈
提告性侵,警讯后仍移送检方侦办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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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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