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8年5月28日23:10
2.完整新闻标题:
同学会喝茫遭男同学性侵 女:“我要教会你尊重!”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女子小兰(化名)前年参加国小同学会,因喝醉遭45岁的黄姓
男同学“捡尸”,带到摩铁2度强行性侵,黄男矢口否认,小兰觉得不能让人白白欺负,
先在LINE群组呛:“师长没教会你的,我要教你学会尊重这两字”接着提告;新北地院依
强制性交罪,判黄男5年徒刑。
2016年8月20日,小兰因见到老同学太开心喝酒醉,黄男见机不可失,以“顺路一起坐”
搭上出租车,趁其他同学下车后,命司机开到摩铁,等进房后,不顾小兰抵抗性侵得逞,
他完事后先洗澡,再扑上来二度性侵。
案发后,小兰考量刚结婚与丈夫相处有问题,若判决送到家中会被发现,且她曾向同学诉
苦遭“欺负”,这名同学不知小兰是遭性侵,竟到LINE群组呛说:“我要知道谁是小人、
趁人之危”,并当面质问,黄男否认,甚至暴怒动手打人。
不料,同学间却因此流传小兰行为不检的消息,她决定PO文澄清:“我开心的北上参加了
许久不见的同学会,没想到会就此梦碎,我是开心的贪杯最后醉了、吐了..但我不是傻瓜
,耳朵跟身体的记忆是很清楚的!”
她还说:“同学们勿再臆测,事实就是我被无理的对待性侵了,黄○○你无需道歉作秀,
因为我不会原谅你…”黄男则连说三次:“我没有性侵妳”却又说:“在此慎重的跟妳说
声道歉”,审理时,他辩称只是到摩铁清洗呕吐物,没有性侵。
合议庭认为,小兰指述一致,没有矛盾瑕疵,且经过1年后,她谈及此事时,仍有啜泣等
情绪反应,应是亲身经历,加上她通过测谎;另依同学证词,黄面对质疑时没澄清,仅否
认又道歉,甚至对同学肢体相向,举止违反常理,可补强小兰证词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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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4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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