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哥性不改 强制猥亵邻家智障少女判3年10月
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
在彰化县和美镇某工场工作的刘男,已过中年“猪哥性”不改,在工场旁民宅,有位16岁
显有智能障碍女子,诱其进入工场,然后强脱衣裤,违反女子意愿,抚摸两“奶奶”及下
体,事后给少女饮料,少女母亲过去兴师问罪,还拿一叠现钞要赔罪,少女母亲拒收,彰
化地院判3年10月,刘男上诉,台中高分院判决上诉驳回。
判决书指出,刘男在彰化县和美镇某工场工作,被害少女与家人就住在工场附近,与刘男
互有往来,刘男因而得知少女反应缓慢,明显有智能障碍,而为心智缺陷之人。
2015年7月18日下午1时许,见少女独自骑乘脚踏车行经其工作处所前,而进入工作处所内
时,认有机可乘,违反少女意愿,强行脱去衣物,并以手抚摸少女胸部及下体,不顾少女
以言词表示不要及以手拨开,以此强暴手法强制猥亵得逞,事后给予饮料一杯。
少女返家后告知母亲,其母过去质问,说不可以这样对待她女儿,刘男没说什么话,只说
对不起,拿出一叠钱要给她,她拒收。
彰化地院判刘男3年10月徒刑,刘男上诉,辩护人辩称少女的供词受到污染及诱导,法官
审酌警讯及侦讯,完整的笔录录影光盘,认为被害人陈述自然,没有遭到误导及诱导,刘
男自承少女进工场后,他有说要抱抱,他打开手臂有摸到她胸部,有撑起两乳等举动,就
是民间说的“猪哥性”而已。
法官认为被害人陈述明确,被告也坦承确有触摸胸部等情,犯行明确,维持一审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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