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正好是吃饭时间,一名女子脸色惨白,
提着一个黑色垃圾袋,慌张走进派出所,
发抖说:“警察先生,这是我妈妈……”,
警员狐疑的接过袋子,打开一看,惊见一颗人头,
卷曲短发沾了血,血的颜色因干涸已成暗红色,
但那确实是人的五官,警员胃部一阵翻搅,大叫:“分尸案、分尸案!”
我倒是想知道 妓者难道有参与犯罪事实?
写这种胡说八道的垃圾东西?
报这种标题 就已经很糟糕了 (我知道 阅听人爱看
还加料?
现在到底是台湾人不争气 还是你霉体喜欢加料?
这样对你们的收视有帮助吗? 对你们的形象有帮忙吗?
还不反省吗? 白痴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