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依照台湾的法律嫌犯的姓名照片在台湾其实是可以公开的
反而被害者的姓名照片要受到保护
但是往往台湾的媒体在发生事件后
被害者(真实姓名) 有的甚至直接公开照片
加害者X姓男(女)子 照片不公开或打马赛克
台湾媒体乱象之一:绝对不公布嫌犯的姓名与照片......
如果被害者也不公布就算了,偏偏被害者都是直接公布完全不理会被害者意愿!
早先我在政黑板PO过这个问题
那边的乡民认为说如果加害者真的是无辜的话,媒体怕到时候会被告到死
但是这个论点无法解释为何媒体敢不顾被害者的反对,硬要公开被害者的长相与全名!
而且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媒体根本不怕遭被害者依个资法提告
法院判赔就当作是今年普通的例行支出费用,完全罚不怕!
(除非惹到大咖的例如艺人才会罚重一点,但加上赔偿也才几十万......)
也就是说,怕被告并非媒体保护加害人的理由
那为何全台湾的媒体宁可挨着2300万人的骂,背负著臭名也不愿公开加害者的个资?
(各大媒体业者做法大相迳挺,但唯独隐匿加害者资料却是完全一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