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地检署打电话说你被传了??诈骗

楼主: PJEZ (PJ)   2018-05-23 17:08:19
昨天去参加某分局的治安会报
分局长不断的宣导 地检署、法院、警察机关不会用打电话的方式与嫌疑人与证人联络
小心这是诈骗手法
没想到今天看到这个
https://goo.gl/HcwYLY
http://www.tpc.moj.gov.tw/mp009.html 首页连结
内容
有关本署侦办国人告发台大校长候选人管 O O 等涉嫌背
信、伪造文书等相关案件。有媒体报导“比白色恐怖更白
色恐怖!”、“太便宜行事,而且非常坏心”云云,标题耸
动,本署澄清如次:
一、 管OO等涉嫌背信、伪造文书等案,迄今本署已分四
件他案调查中,为了解相关人士是否涉嫌违法,相关
证人之讯问自有其正当性及必要性。
二、 本署办案一向严守刑事诉讼法“侦查不公开”规定,
就本案一直持续向各主管机关调阅相关证据资料,进
行资料比对及查证中。嗣因检察官认有讯问台大遴选
委员等相关证人之必要,为顾及上开证人隐私,亦有
证人主动要求希望不要曝光,故由检察官亲自以电话
与证人联系,时间、地点均征得证人之同意,至台北
市信义路一段 3 号 4 楼本署第五办公室进行侦讯,待
证人依时到庭时,检察官均会依法办理相关程序,亦
为本署侦办案件保持侦查不公开之例行方法。本案承
办检察官以上开方式传唤证人,大多数证人对检察官
以此方式保护证人隐私均表感谢与支持,亦未闻有对
检察官此种方式持有异议者。
三、 刑事诉讼法第 27 条第 1 项仅规定:“被告得随时选任
辩护人。”上述证人如仅系单纯证人,不涉及犯罪嫌
疑,依法作证本就不能由律师陪同。未来若修改法令,
证人亦可由律师陪同,本署自乐观其成。本案如相关
证人同时涉有犯罪嫌疑之身分者,检察官均依法有告2
知得选任律师。某律师竟断言:“太便宜行事,而且非
常坏心”云云,其未明了事实亦未深究案情,实有妄
断之嫌。
四、 检察官侦办社会瞩目案件时,辄遇有以不正当手段利
用媒体干扰侦查、妨害司法公正者。为避免激化国人
的对立与误解,本署呼吁让检察官办案能不受干扰,
回归“证据”,切勿渲染事实、混淆焦点。
........
靠北 不是说法院不会用打电话的方式联络吗??
侦查不公开自助餐真好用!!
以后诈骗集团会不会拿这招来诈骗民众阿....=.=
有没有政府宣导法院不会用电话通知是骗人的八卦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7-05-23 17:08:00
勿忘RS5566的签名档
作者: mm4669075 (关宁铁骑)   2018-05-23 17:09:00
都会用寄信的样子
作者: dk1986 (DK)   2018-05-23 17:09:00
因为都是认识的所以可以用电话? XD
作者: hosen (didi)   2018-05-23 17:10:00
骗你是应该,不骗你是悲哀透过司法力量,施压遴选会,要求他们辞职解散
作者: dk1986 (DK)   2018-05-23 17:11:00
北检:多数证人表感谢与支持 没事被叫去泡茶还会感谢的..
作者: nh60211as   2018-05-23 17:12:00
先吓吓你,失败了就发声明稿
作者: dk1986 (DK)   2018-05-23 17:12:00
如果不是熟人 我是无法理解啦...还是因为可以翘班很开心
作者: ray2501 (猫是一只猫)   2018-05-23 17:13:00
按照电话,这就是国家等级的诈骗啊整个国家都在骗,就是个诈骗之岛嘛 有没有很幸福的感觉?所以台湾是全亚洲最幸福第三名,当然也是名实相符的
作者: Vassili242   2018-05-23 17:15:00
提了证人不能请律师陪同 却不敢提刑诉175传唤证人应用传票 根本违法 还自己发声明稿证明自己违法 说别人违法说不出法条违了什么法 倒是自己人一直做违法的事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8-05-23 17:21:00
这个 地检署这样写 没有问题吗?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8-05-23 17:22:00
没有传票可以不去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5-23 17:24:00
抗传即拘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