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讨论这些,法律是绝对不够的
别用生命捍卫路权
这句看多了也不知是真心劝谏还是在反串
很久以前是两段式左转
我早就说了:看来直接左转是大台北在争取,其实到乡下早就是这样
新闻中说了,当地这样违规很严重;对吧~
说真的啦,你觉得自己对,你要这样骑,就骑啊
台湾警力不足,根本抓不到
只是閰罗王的牛头马面就不放假了
所以我很懒得谈法,常常谈得是理
有人会说四轮如何如何,其实两轮也是啦
哪部份一样呢?就是不爱谈法
不然我们先谈时速限制
时速的牌子有经常出现吗?我是觉得很少
那你开车上路依的是什么时速?
对吧,依直觉啊
乡县道给他六十试试
进市区给他四十试试
出事了,乡民才会调路口照片,说:喔~你超速,这段其实速限很低
没事就没事,依经验;有事才依法
这才是台湾的实情
最近政府要把直接左转纳入法律
其实私下这样已经行之有年了
但从前是违法,偷偷来;有法之后就是合法
什么时候可以直接左转,不必两段式?
政府会写个几线道以下,或兼时速多少以下
不过这文字出来,就会变成拥有直接左转的路权
到时连直接左转都变成'以生命悍卫路权',而没想过必需先看照后镜确认安全
我胡扯?
那好啊,直行车有路权,道路标示多少时速以下合法
这只是说'撞到时你优先',只是说'当前方安全时速度可提高'
所以就可以撞人了吗?就是路权优先了吗?
那我只要看到路中微塞就减速是干麻
我在担心机车左摇右晃,并排行车可能倒地,所以保持安全距离又干麻
别忘了,优先路权常常还是 七三比
别人责任重,但也没说你完全不用赔
老是说捍卫路权,确定都是你的路权吗?
如果是,怎么不修法成为撞死人不用赔呢?
绝对路权啊,和火车撞烂小轿车一样,赔都不用赔,还可以求偿
汽机车在道路上,并没拥有绝对路权
别再拿'悍卫路权'出来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