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8年5月21日
2.完整新闻标题:
夫像狗闻妻 狂嗅“小王味”法官认定家暴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张姓男子怀疑妻子林女外遇,林女下班一返家,便要她站好不许
动,张男声称能闻到外面男人的味道,随即像狗一样张鼻贴近林女,绕着她全身上下狂嗅,
随后一口咬定她到外面偷吃,并将林女反锁房内,林女报警控诉违反通常保护令,张男被逮
不平地说,只不过闻太太身上味道怎会犯法?新竹地院认为,只要被害人感到痛苦畏惧,就
算家暴,日前依违反保护令判张男拘役80天,易科罚金为8万元。
令人痛苦畏惧 就算家暴
林女指控,去年初先生张男(31岁)家暴,经她声请保护令,去年3月新竹地院核发通常保
护令,裁定张男不得对妻子精神与身体上不法侵害,也不得直接或间接骚扰,为期1年。但
张男未能收敛,反而整天疑神疑鬼,一口咬定她有外遇。
去年9月夫妻俩去逛巨城时,张男突然发狂要检查她手机,并一把抢走,因有密码保护打不
开,张男一直僵在卖场不走,管理人员来劝也讲不听,最后警方到场才悻悻然离开。
几天后她下班回家一进门,张男就堵住去路,要她站好不许动,然后像狗一样张鼻贴近她,
绕着她转圈圈,全身上下一直狂嗅,而且从头发闻到脚,林女被吓到,惊讶叫喊“你在干什
么!你疯了吗!”张男却说“去哪了?是不是刚从汽车旅馆回来?”持续反复质问同样的话
,且鼻子一直没有离开她身体,还扬言他能闻到外面男人,或汽车旅馆房间的味道。
张男坚称“有闻到”,一口咬定她在外面偷吃,于是出房门后反锁,并站在房门外,不让她
出去,借此限制行动自由,她只好打110报警请警方破门救人。
张男被捕后,坚称他只是闻老婆身上味道,又没动手打人也没骂人,怎么会是犯法?更不可
能是家暴!
然而法官认为,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精神上不法侵害,包括以谩骂、吼叫、侮辱、讽刺、恫吓
、威胁的言词语调胁迫、恐吓被害人的言语虐待;还有窃听、跟踪、监视、冷漠、鄙视或其
他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精神虐待及性虐待等行为,只要足以引发被害人心理痛苦畏惧的情
绪,都算精神上不法侵害,此外,更应将被害人主观上是否产生痛苦恐惧或不安感受,纳入
考量。
法官认为,张男贴近妻子身上狂嗅,造成妻子不安不快,已经构成家庭暴力。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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