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黑心正露丸!贸易商病逝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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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苏怡璇/新北市报导
“黑心正露丸”?!去年五月新北市卫生局发现,新北市三重一间中荣贸易公司,
和家族关系企业的嫦娥药品,竟然涉嫌把过期三年的正露丸,重印包装、
延展有效期限再卖给消费者,詹姓负责任坦承造假,
而林姓女员工也承认接受老板指示窜改标签,但因詹男今年4月病逝,
新北地检署今予詹男不起诉处分,林女与中荣贸易获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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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正露丸”贸易商窜改过期标继续卖!负责人病逝不起诉。
新北市卫生局在去年五月时发现,中荣贸易公司的仓库摆着好多库存,
一罐一罐正露丸都是2007年进的货,原本应该2014年就到期,
但詹姓负责人却指示林姓女员工窜改标签,在卖到市面上,
老板把过期正露丸重印包装盒在贩售,包括极品正露丸极东正露丸,
光是现场就查封了546箱。
截至去年5月估算,中荣贸易依照相同手法,
已经有1万多公斤过期正露丸流入,以每罐90克计算,
迄今已有逾11万罐过期正露丸被民众吃下肚,
而这些过期正露丸多流向药局与美妆店。
当时詹姓老板以及林姓女员工讯后被依违反药事法、伪造文书罪嫌送办,
老板、林姓女员工当庭认罪,但因詹男今年4月病逝,
新北地检署今予詹男不起诉处分,林女与中荣贸易获缓起诉处分,
林女得上缴国库3万元,中荣贸易则须支付国库100万元。
5.备注:
负责人死掉就不起诉,报应就报在吃下肚的人
司法改革要再喊十年,看看有没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