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1951 (QQ)》之铭言:
: 当年的375减租好像很威
: 斗垮了很多吱吱大地主 让活在现代的吱吱 一提到以前的这项"德政" 还是7pupu
: 我知道有google 但是我懒~~ 所以375减租为什么要叫375减租? 有无八卦 ?
关于三七五减租,鲁鲁我曾经在乡公所办过租佃业务,来分享一下心得。租佃业务,平常
没什么事情,就是办办出租人变更、承租人继承,承租人也就是佃农如果往生,他的子女
会来办继承。
有时候承租人在土地上乱搞,譬如租约约定要种稻谷,承租人挖地弄水池搞别的,出租人
巡田时发现,这时候违反减租条例16条,乡公所就要先开租佃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立再
去县府调解,调解再不成立就送法院。调解通常走一个形式、过一个场,有些调解委员还
不识字,承办跟调解委员讲法条无法沟通,调解委员来拿出席车马费,出承租人来瞪大小
眼顺便吵吵架,有时还会找个代表会代表、里长、议员来关说,但关说没屁用。
另外,农地价格高涨时,出承租人有时候会讲好,把地卖一卖、卖个好价钱,把钱分一分
,承租人会办放弃耕作权,出租人会分钱给承租人,租约就和平终止!
租佃业务最麻烦的是六年换约,换约时会有很多问题,出租人可以依据减租条例19收回耕
地(符合要件时收回耕地不用钱),这时候就会出现很多诉愿案件、然后行政诉讼要跑行
政法院,有些承办觉得很麻烦很恐怖就会赶快落跑。
譬如宜兰农舍很夯的时候,宜兰的租佃行政诉讼案件就很多,例如出租人以扩大家庭农场
规模为由申请收回耕地,但是承租人举证,出租人委托仲介打广告卖土地,证明是为了卖
土地、不是自任耕作,法院就不准出租人收回耕地。
其实现在蛮多佃农(承租人)都超级有钱,有自己的农地还租给别人,立法院也不敢废三
七五,我是觉得现今社会没有必要限制地主的财产权去保障佃农,有些地主还比较穷耶!
而且很多佃农是为了维持租约才不得已在种田,种稻谷根本赚不了多少钱,又不能改作别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