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hunters123 (pp表接受。和感谢,“今)》之铭言:
: 看来今天司法不用死了~~
: 马英九泄密案 高院判马英九有罪
: 前总统马英九被诉泄密案,台北地院认为马虽有泄密行为,但依宪法赋予总统的“院际调
: 解权”判他无罪,北检指本案与院际调解权无关,马犯行明确,并严正指出,若马可以用
: 行政特权泄漏侦查、监听秘密,其他总统也可以“马规X随”,将造成国家体制紊乱,应
: 改判马有罪,马则指行使总统行政特权,未犯罪,高等法院今判马英九有罪。
: 本案源于2013年8月31日晚,时任检察总长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关说案的专案报告后,马
: 竟将相关侦查秘密泄漏给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马还教唆黄于9
: 月4日向江泄密。
: 台北地院认定马虽有泄密行为,但就行政、立法院有侵害司法独立之虞时而行使总统专属
: 的“院际调解权”,因为符合“依法令之行为”的阻却违法事由,其次为检方举证不足,
: 未能证明马英九教唆黄世铭向江宜桦泄密的意图,去年8月判马无罪。检方不服,认为一
: 审误用院际调解权,上诉高院。
: 高院审理时,马英九仍主打具“总统行政特权”,数度拿出事先准备的A4纸张小抄,主张
: 此司法关说案,可能引发政治风暴,他是以“最大限缩、最小侵害”的方式希望有利稳定
: 政局。庭讯中,马数度以跳针方式表示“我绝对没有犯罪”。
: 高检署、北检轮番批评北院判马无罪是误解宪法中总统有“院际调解权”原意,更创造总
: 统得介入刑事个案侦查程序,属权力无限上纲的不当,应判有罪。
: 另一件立委柯建铭自诉马英九涉泄密案,高院去年10月11日判马无罪定谳。
: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26053
其实这个案子也判得很好笑啦
虽然马英九确实是泄密
但是你不会觉得奇怪吗?
马英九的泄密是第二手的泄密
并不是第一手公务员的泄密
像是经办的公务员会接手密件 这种泄密叫第一手泄密
但是如果消息流到名嘴 那就变第二手泄密
如果消息流到市井小民 刚好那位市井小民又是公务员
只是跟其他的好友分享八卦 这样可能全台湾有几千几万位的公务员可以进牢房
这不是很奇怪吗?
罚应该是罚第一手吧
我反倒觉得教唆案还比较有成案的可能 结果刚好相反 可见这一庭的判决明显有失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