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三立
2.完整新闻标题:
大逆转!通译恐吓“强奸妳”案 女看护偷手机反告性侵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05/16 16:52:00
记者杨忠翰/台北报导
外籍女看护在台湾遭遇性侵案,还要被司法通译性骚扰,甚至被恐吓:“我要强奸妳!”,网友先前在《爆料公社》PO出影片,指控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去年4月5日受理外籍女看护性侵案时,竟然发生司法通译胡乱解释笔录内容,还疑似出现恐吓被害人的言论。
网友在内文中提及:“外劳在台湾因华语能力不佳,一旦牵涉司法案件,就需要通译人员,协助警察侦讯,但中正一分局随便找一个理发店男老板李XX来翻译性侵案,这样对吗?重点是翻译到‘硬起来’说要强奸人,真的是夏夕夏景!”
网友表示,本案是发生在106年4月5日,印尼籍看护小安(化名)惨遭性侵,警方不但吃案,还随便去火车站附近拉1个理发店老板李XX充当司法通译!笔录制作到最后时,通译色胆包天把派出所当“查某间”,拿桌上的杯水对小安说:“妳不喝我给妳的水,我就强奸妳!”,网友也附上影片佐证,并怒斥:“操!明明知道人家是性侵被害人,听到‘冻未条’开口就想‘奸’?”
其他网友看完影片后,纷纷留下“好扯…”、“挺到底!这种人真的很可恶!”、“翻译?是自己编故事吧!拉洒米呀!”等言论,但部分网友亦质疑,为何侦讯影片可以外流,网友则回:“律师从法院调到的影带,这一切在法院都检验过,才知有人当司法通译还可以在警局说要强奸人!”
对此,中正一分局则表示,此事发生在106年4月5日,外籍女看护因窃取雇主手机,接获警方通知后到案说明,女看护应讯时态度消极,还反控雇主性侵,直到警方出示雇主住家监视器画面,她才愿意俯首认罪。
至于李姓理发店老板为印尼华侨,而且精通印尼语,才会被列入通译志工名册,当初警方侦讯时亦告知对方,通译内容如有与事实不符,需负相关刑事责任,李男知悉并在笔录上签名具结。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80592
5.备注:
她要偷,你就让她偷比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