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铭言:
: 以下原文转贴 louie.lu blog : http://bit.ly/2Gh4sUd
: 交通部操作大型重机国道检核,观察小组遗漏小型车违规达 107%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委托交通大学观察小组制作行为指标之检核,以人工方式审查疑似违规
: 内容。本人抽验共 5 份 CCTV,原小型车件数为 112 件,抽验后发现遗漏 120 件小型车
: 疑似违规部分,遗漏率为 107%[1]。观察小组对于小型车之违规明显放水许多,美化数据
: 。
: 同时,以现有之技术,应可以透过程式自动审视相关违规 (如车距不足可以 frame by
: frame 方式处理, 或雪隧之技术) 避免人工审核的准确性问题。交通部应重新审视整份行
: 为指标调查,并且加入第三方公正人士或单位进行审核。
: 根据美国机车安全协会 (MSF) 与维吉尼亚理工大学交通运输研究所 (VTTI) 根据 100 位
: 美国骑士以自然研究法做成的报告 “MSF 100 Motorcyclists Naturalistic Study”[2]
: ,该报告共收集 30844 趟、总计 366667 英哩的骑乘资料。
: 交通部高公局以及交大观测小组用这种低画质的 CCTV 来“人工比对”出现的违规。当美
: 国 MSF 跟 VTTI 已经在用科技方式分析机车骑士的行为以及发生车祸的原因时,高公局
: 跟交大观测小组还在用这种落后 20 年的方式来检核。
用一种特定刻意(更不要谈是否公正)的标准为理由,去剥夺人使用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
,这样得做法会不会有问题? 举个例子,现在如火如荼在发展的自动驾驶技术,如果将
来发展成熟,有效降低肇事率,甚至比人为驾驶的行为还要低,是否我们应该要规定全
部的车辆都应该要装设此设备,没有装设此设备的车子不准上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 所有
车辆行驶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时,都应该交由自动驾驶系统来操作,不准人为操作? 还是
将选择的权力交由市场或人民的自由意志来决定?
现在还有电动车、太阳能车、个人飞行器等新的交通工具,未来还可能加入市场,
请问交通部也打算用同样小客车的标准来衡量这些新交通工具是否能进入道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