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云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中市刘姓女子2016年3月14日骑机车行经大里区大里路,没想到前方骑脚踏车的江姓妇
人突然自摔倒地,她闪避不及撞上,导致对方内脏挫裂伤大量出血,送医急救仍因出血性
休克死亡。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调阅路口监视器画面,发现事发当时刘女只有1、2秒的反
应时间,加上目击者也认为根本不可能闪开,因此裁定无罪。
检方主张,刘女骑乘机车时应该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免危险事故
发生,事发当下车况正常,路面也没有障碍或其他缺陷,依照她的智识、能力并没有无法
注意的情况,却仍然撞到自摔倒地的江妇,连人带脚踏车一起往前推,导致妇人心脏、肺
脏以及脾脏挫裂伤合并大量出血,最后仍因心因性及出血性休克死亡,涉犯过失致死罪。
刘女反驳,当天她确实有骑机车经过事发路段,没想到同方向的江妇会突然摔倒,“我的
时速大约才30公里,她(江妇)就骑在我的右前方,接着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倒下,我有
煞车但还是来不及闪避,过程中没有辗到,也不知道她的伤势怎么会这么严重。”
而目击事发过程的韩姓女子出庭证称,当时她与丈夫刚好要骑车外出,远远就看到一位老
太太骑脚车摇摇晃晃的,接着晃没几下就倒地,后方又刚好有一台机车过来,骑士先撞到
后面的椅子但没有辗到人,她和丈夫就赶快跑过去搀扶,“我们找来一个枕头让老太太靠
著等救护车,那时候她还能说话。以我目测,她是在离骑士5公尺远的地方摔倒。”
台中地院法官调阅路口监视器画面发现,刘女在看见江妇摔倒后只有1、2秒的反应时间,
不论是时间还是距离都很有限,加上韩姓证人也认为几乎没有办法闪避;而她当时没有任
何违规行为,一般人也不可能预见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实在难以认同有未注意车前状况或
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行为,因此裁定无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16/1170443.htm
#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