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ny8523 ()》之铭言:
: https://goo.gl/2MK3eF
: #政经节目预告(2018/05/02)
: 来宾名单:
: 王雪峰、黄伟哲、范世平、欧崇敬、王羿方、徐光成。
: 视讯连线:曹长青
: 讨论主题:
: - 终于等到了!牛棚暖身20年,丁守中代表蓝营出征北市!
: - 蓝营选票回流!丁守中 VS 柯文哲,42%选民会支持!
: - 追!民进党选对会暗示不理让?2018台北市三脚堵成形!
: - 蛤?里长声援姚文智遭施压?踢爆柯痞大玩双面手法?
: - 惊!一日双城有行情?吴祥辉爆:柯团队收钱20万起跳!
: - 不满教育部!挺管派发动“新五四运动”罢课21分钟!
: - 昔反校园黄丝带,今挂黄丝带挺管,清大校长时空错乱?
: - 崩溃啦!党政人士群起攻之!大学自治变学阀统治?
: - 这样也行?挺管派走法律上诉!孙震呼吁管爷提国赔!
: 脸书挂点
: 彭教授追的好
: 民进党选对会已经充分暗示
: 不会礼让柯文哲
: 还一堆网军
: 企图带风向
爆挂
当事人已经吉了
今天下午五时左右在自己脸书公开告诉状
先复习一下
因为吴祥辉节目的发言
当事人限吴祥辉本人应于一周内道歉澄清
【江湖起风波 心不生涟漪】
时间107年5月8日
上午九点五十四分
吴祥辉兄接受访问时言论内容不实,已损及本人名誉,希望于一周内澄清,
否则弟只能透过法律手段维护本人权益,实不乐见。在法律上指控者需负举
证责任,但因与祥辉兄是旧识,故替祥辉兄代为举证澄清如下:
1.一日双塔费用总支出约莫25万,皆由主办单位世大运之友会及车友团体
共同响应(此事议会已多次质询说明),并未向其他个人及团体募集款项。
2.一日双塔举办日为2016年2月28日,此时立委选战已过,并未有任何立委出面。
3.一日双城由蔡易余委员赞助约莫三万元支付车友50余名的茶水餐饮杂项费用
,其他开销皆由参与者自行支付。
4.一日双城因路迳规划必须精简,并未前往任何立委竞选总部,而是由希望
支持该活动的立委沿路自行自愿设立加油站,加油站开销由立委自行负责,
并未收取费用。
5.本人已于前年离开市长室,感谢市长给本人机会在文基会就职,可以从事与
兴趣相关之文化领域工作,已渐离政治风波,故不愿意接受非工作领域相关
之媒体访问,感谢祥辉兄不弃还提起本人。
6.以上说明。希冀祥辉兄谅解。
现在过了一周
105年5月15日
当事人脸书如下记载(我排一下版):
【时间飞逝如梭 岛屿空转依旧】
刑事告诉状
告 诉 人 张益赡
被 告 吴祥辉
为被告涉嫌加重诽谤罪嫌,依法提呈刑事告诉状事:
1、 程序部分:
1、 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5条第1项定有明文。
2、 查本件被告吴祥辉住所地址位于 钧署之管辖范围,故 钧署
应有本案之管辖权,应先叙明。
2、 实体部分:
1、 缘被告于民国(下同)107年5月1日进行《online钟点赞》
节目访谈时称:“2016选立委的时候,他不是喜欢骑脚踏
车,这样一路下去助选,记不记得?你认为他在干嘛?他
那么好心喔?他替别人助选?替民进党助选?(主持人即王
时齐问:那个有钱可以赚?)不然他是要干嘛?(王时齐问:
真的假的?跟谁收钱?)因为我就在一个立法委员的竞选总
部。(王时齐问:你是说,假设我邀请柯文哲骑脚踏车来我
的总部,我要给他钱?)那是阿,当然,有什么好怀疑的?
(王时齐问:你刚刚说你在一位候选人总部,那个候选人是
蓝的?绿的?)绿的阿。(王时齐问:他有付钱?)付钱阿…我
是举一个例子,这是最小的金库,谁收走了?谁负责这个联
络的人?我们先不要讲谁,(但)可以先去问问张益瞻。”
(告证1,《online钟点赞》节目片段逐字稿),并有不明人
士将该节目片段逐字稿张贴于“彭文正粉丝团 全力支持整合
中间选民超越蓝绿 竞选台北市长”之Facebook软件粉丝专页
上,该专页为不特定多数人得阅览之媒体平台,合先叙明。
2、按“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
,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罚金。”刑法第310条第1项、第2项分别定有明文。
查告证1之文章遭张贴于不特定多数人得阅览之媒体平台,其内
容系被告吴祥辉于107年5月1日进行《online钟点赞》节目访谈
之逐字稿,又被告吴祥辉指述台北市长柯文哲自行车活动帮忙立委
站台有收钱,该金钱流向应询问告诉人张益瞻,暗示告诉人收受
此笔款项云云,皆属子虚乌有凭空杜撰之不实言论,已严重侵害
告诉人张益瞻之名誉。核被告吴祥辉恣意于公众媒体散播不实言
论之行为,显该当刑法第310条第1项、第2项加重诽谤罪之犯行
,为此告诉人援依法提起告诉,恳请 钧署迅予侦查被告吴祥辉
之不法行为,以维告诉人权益,至感。
谨 状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 公鉴
告证1:被告吴祥辉于107年5月1日进行《online钟点赞》 节目访谈之
逐字稿乙份(节本)。
中 华 民 国 一○七 年 五 月 日 具状人:张益瞻
心得:希望在台北市长选举前一个月官司能告一段落
以正视听...
希望狮子能连任!
阿嘶~~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