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约定好的规则一定要遵守吗?

楼主: konakona (超级爱眼镜娘)   2018-05-15 15:59:50
※ 引述《Eric30523 (manu4three)》之铭言:
: 如题,
: 常常碰到一些师长或老板会以"你当初就已经答应"作为理由驳回不合理或不可抗力
: "这就是规定,你当初已同意巴拉巴拉"
: "当初就要提出阿,现在才在吵是什么意思"
: 但立契约的当下双方是否对等?
: 劣势方是否有足够能力进行协调?
: 这些都是问号
: 就连法律都可以修改了
: 应该也没有什么规则是要永远遵守的吧?
: 真的可以把当初契约内容作为反对的唯一依据吗?
: 如果可以是否有例外呢?
不讲契约法律
就讲人跟人之间的信用就好
现在不少人很爱答应事情然后做不到
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很讲求信用、责任等价值观
但很多人都只学西方一半的价值观(就是那个追求自我价值的价值观)
还记得几十年前的“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
当初被老人干到翻掉
现在倒是很多人没讲出来,但骨子里想的就是这样
顶多加一句“只要不妨碍别人的自由,有什么不可以”
(但是妨不妨碍是我自己定义喔~呵呵)
也是因为这样才会有下面这些荒谬的情况:
“啊我就养不起啊!我没有要弃养啊!我就不能养了啊”
‘那你当初是在领养几点的?’(这道理就跟前面说的当初已经答应是一样的道理)
或是
“啊我就还不起钱啊,我没有不还啊!我就没钱还啊!”
‘没钱还当初还答应借了会还是?’
真正有信用的人,不需要立契约也能让人相信
因为他们把信用看得比契约的内容还重要。
至于谈到社会上的立契约、优劣势方等
我觉得有点牵拖(指的是在工作上的情况)
谈判、立契约、观察现有资源也是能力的一部分
自己没搞清楚状况,契约都下了才在反悔
说实在就跟小孩子玩输游戏不承认输了一样,很丢脸。
所以除了被逼迫的情况之下,我想应该契约是没什么可以反驳的余地。
南方公园有一集就是讽刺很多人都不看使用条款,结果最后人直接被卖掉XD
(他就是回应你说的“当初已答应,所以规定就是规定”)
至于法律可以修改,那是本来就该有的配套措施
契约你要修改也行啊,根据配套措施改就行
(就像租约也是租期到了才能重立,总不能租到一半觉得太贵就回去讨价还价吧?)
如果可以想改就改,那还立什么契约,都给你讲就好了不是吗?
说真的人的信用如果要搞到用契约才能具有强制力
那真的满可悲的
其实以上可以直接总结为: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要盟也,神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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