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马英九泄密二审判刑 柯建铭吁马英九认罪
记者苏芳禾/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泄密案,二审依通保法判4个月,对此,立法
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以“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弄权一时,凄凉万古”为题指出,台湾
高等法院今日做出深具宪政意义之判决,马英九终于为其毁宪乱政付出代价,如同《菜根
谭》所言:“弄权一时,凄凉万古”。柯建铭也呼吁马英九认罪,留下最后仅存的政治人
物尊严,“万般带不去,只有业随身”,利用卸任后的时间,好好赎一赎毁宪乱政的罪孽
。
柯建铭指出,无论在审理过程或是接受媒体采访时,他都一再重申“本案判决的重要性绝
对不亚于任何一次宪法法庭”。马英九在九月政争时,要求检察总长黄世铭向其报告案情
,指挥检调系统办案,监听立法委员并且进行政治斗争,他始终对外宣称其行为是“守护
宪法”,实际上这种行为已是特务治国,更胜两蒋时期,纵然蒋介石再世,亦不敢如此玩
法弄权,若此行径未受到司法追诉,将使总统成为权力无所节制的独裁者,前人为了台湾
民主奋斗的血泪与成果都会付之一炬,因此,检察官对于马英九提起公诉,并非是政治追
杀,而是为了捍卫宪政体制,守护我们共同努力而来的民主台湾。
柯建铭指出,高等法院此次判决,无疑是确立民主宪政的里程碑,二审法官深具法律专业
与宪法良知,实实令人敬佩。过去司法不受到人民信任,即是因为法官的判决常常因人设
事,滥用自由心证,不过,司法体系中,仍有充满正义感的法律人,体现“法不阿贵,绳
不绕曲”的诤言明训,本次法官无畏压力,勇敢地跟宪法站在一起,共同对抗侵害民主宪
政的巨灵,判决马英九有罪,让司法青天重现。
柯建铭认为,二审法院认定马英九触犯刑法、通讯保障监察法以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等三罪
,并没有院际调解权的适用,且人民通讯自由为宪法保障之基本权,行政机关不得无故侵
害,法官更认为马英九所称的“总统机密特权”是临讼狡辩之词,因而判决四个月有期徒
刑,得易科罚金,显然轻判,但对于捍卫宪政体制却有一槌定音的效果,确立总统不得假
借“行政特权”而恣意侵害“法治国原则”之金科铁律,此次判决,无疑是台湾宪政史上
最重要的一页,其意义绝对不亚于任何一次的宪法法庭。
柯建铭说,马英九在审判过程中,不断批评本人进行关说,他要在此严正驳斥绝无此事,
更愿意支持任何不法关说罪等相关立法,民进党决心捍卫法律价值,勇于承担宪法守护者
的重责大任。
柯建铭表示,“捍卫宪政体制,终结特务治国”是我提起告诉的核心价值,马英九身为总
统,不思福国利民,只在乎政治斗争,汲汲营营于权力之中,有如戴上魔戒而无法自拔,
在法院判决有罪后,他更该谦恭自省、忏悔前愆,而不是大声嚷嚷、文过饰非。
柯建铭也呼吁马英九认罪,留下最后仅存的政治人物尊严,“万般带不去,只有业随身”
,利用卸任后的时间,好好赎一赎毁宪乱政的罪孽。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2628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