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完整新闻标题:
按摩女劈腿再告性侵 一句“情人节好冷”男友逆转回击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中市何姓男子与在按摩店上班的小玉(化名)为男女朋友,2016年11月他前往店里消费
,闲谈过程中才发现原来女友早就有男朋友了,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最后还遭反咬性侵,
一审判刑4年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诉,并在二审大逆转为无罪。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264/d3264334.jpg
▲小玉在按摩店上班,何男有时会在深夜前往消费,并包下她下班之前的所有时数。(示
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小玉指控,何男当天凌晨0时许进入按摩店,她刚好在服务其他客人,陈姓店经理就让人
在现场等候,好不容易客人回去了,她带着酒意进入按摩包厢内休息,对方则在一旁看电
视,大约待了4、5个小时之后就遭脱掉裙子、内裤性侵,“我惊醒后有赶紧将他踢开,还
把内裤和裙子穿回去,并辱骂警告他,但因为太醉了,接着又回到按摩床上休息。”
何男则反驳,当天他确实有到小玉上班的按摩店消费,也有包下对方下班前的剩余时数,
只是在包厢里聊天时聊到感情问题,他才知道女友早就有其他男友了,“我想要退出,她
就说就算跟男友分手了也不会跟我在一起,下一秒就拿包厢里的东西砸我,为了制止才会
将人压在按摩床上。到了晚上她就带着友人来我上班的地方报复,是我提出伤害告诉后她
才提告性侵。”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223/d3223346.jpg
▲小玉指控遭何男性侵。
虽然何男一审时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但二审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小玉与何男曾用LINE
等通讯软件聊天,对话内容包含“情人节怎么那么冷”、“我爱上你了”等,可见当时关
系亲密已经超越单纯的朋友;加上两人在事发前4、5天曾发生性关系,男方也承认过程中
没有戴保险套,因为女方有装设避孕器,就算在她的下体验出DNA也有可能是上一次嘿咻
时所残留。
此外,小玉在报案当时并未马上提告,而是在当天晚上打完人之后才改口提告性侵,事后
也无法拿出其他积极证据;法官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刑事诉讼原则,认为整起
事件不能证明是何男所为,当然也无法定罪,因此裁定撤销原判决,改判无罪。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14/1168962.htm
5.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