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莲、张善政同声建请“依法”让台大聘任/政院:教部有法定聘用、准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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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2018-05-14
〔记者陈钰馥、黄以敬/台北报导〕台大校长遴选案爆出当选人管中闵违法兼职台湾大等
诸多争议而遭退案,教育部并坚持台大需先补正遴选瑕疵才能参照台大校务会议建议的仅
速处理该案。前副总统吕秀莲与前行政院长张善政昨发表共同声明,建言教育部依“大学
法”予以聘任,并称教部无核准之权;但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强调,私校聘任权在董事会
、教育部因此依法有“核准”聘任权以做监督,而公立大学校长的聘用权就是在教育部,
因此自然有准驳权力,对于吕的法律见解“未能深入全貌,令人遗憾”。
吕秀莲、张善政昨以台大校友身分,共同以“不是挺管、是挺法治”为题,各自发出声明
。声明中指,“针对五月十二日台大校务会议决议:建请教育部依据“大学法”第九条规
定,予以聘任。”
吕秀莲个人声明也提及,公立大学校长由学校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经公开征求程序遴选
出校长,再由教育部聘任,因此台大遴选出管中闵后,教育部只有聘任而无核准之权。
“吕对私校聘任权不了解”
但徐国勇表示,吕秀莲等前高层恐怕未对私立大学聘任权做深入了解,法律见解“未能深
入全貌,令人遗憾”。
徐国勇说明,私立大学校长的聘任权原则上是在私校董事会,所以私校法明定需经教育部
核准后才能聘任,赋予教部“核准权”以做监督;至于公立大学校长,因为大学法明定其
聘用权就是在教育部,因此教育部自然就有准驳的权力。
徐国勇强调,连私立大学的校长都需要教育部核准才能聘用,更何况公立大学拿取教育部
大笔公帑预算,若是一报就都必须核准,没有聘用同意权,显然不合理,教育部必须帮全
民把关、做适法性监督。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则批,台大可以接受教育部的决定,重启校长遴选程序,要不就由学校
或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但台大临时校务会议却做了一个没有任何具体作为的结论。有政
府前高层竟然发声明支持这种决议?段宜康指出,“请吕老太太重配老花眼镜。我来赞助
吧!”
前行政院长张善政则更遭指出,张本身就是台湾大的董事,与在台大校长遴选中未能利益
回避的台湾大独董管中闵、出任遴委的台湾大副董蔡明兴,都是高薪董事“同僚”。
教授:权贵违法硬拗挺法治
针对吕、张的声明,台大国发所教授刘静怡发文指出,“一个欠缺基本公法概念的资深政
客,需要刷存在感,加上一个投资公司派任的台湾大哥大董事, 一起把护航为所欲为的
‘权贵违法’硬是讲成‘挺法治’。选举脚步的确近了。”
刘静怡更呼吁,“张善政董事与其忙着凑热闹发声明,不如善尽董事职责,去要求法务长
好好进行法律风险分析吧?台湾大哥大光去年一年的股东会董事会委员会的选任和召开程
序,其实就藏着不少还没被拿出来公开展示的法律争议地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