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FOXY下载未成年性交影片 他提不在场证明终获清白
2018-05-13 18:56
〔记者张议晨/宜兰报导〕新北市周姓男子被控去年在桃园市大溪区的住处用电脑软件
FOXY下载未成年少女性交影片,并散布给不特定人士观看,警方透过IP位址查到周男住址
,将他移送法办,但周男认为,警方移送时间他正在外面送货,根本不可能在家下载影片
;宜兰地检署依据周男所提送货通知单,认为周男所说并非无据,全案侦结后,予以不起
诉处份。
不起诉书指出,去年5月11日12点42分至1点6分之间,有人以电脑内的FOXY软件下载未成
年少女从事性交影片,并散布给其他人观赏;警方透过IP位址,查到周男地址,将周男移
送法办。
检方传讯周男,周男坚决否认有下载影片给他人观赏;周男辩称,他是作运输工作,当日
依照台通货运公司交代,从大溪家出发,卸完货后,先将空货柜缴回,再从贸联货柜场提
伊铭公司货柜,到中和卸货,空柜载回大溪住处后,又接到泰升公司通知,到林口接友达
货柜,将其送到台中。
周男说,过程中有到台中1期下货、洁安1期、3期上下货,再将收到的货送到明基建东厂
;他早上5点起床,6点出门就一直送货,到建东厂时已经晚上7点,警方查获的时间,他
根本不可能在家。
检方调查,依周男所提当日行程,有货柜交收单、运货通知单、司机日报表等可以参考,
且函询伊铭国际公司,该公司函覆指周男所提之运货通知单的货柜,是在5月11日中午12
点前送达。
检方认为,周男所辩并非无据,且不能以查获的IP地址为周男住处,就认为他有犯行;此
外,也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周男犯罪,认为罪嫌不足,全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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