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金额超过500万元 修法“强制律师代理”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司法院民事厅日前公布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未来诉讼价额超
过500万元,或上诉金额跟原审判决相差15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采取“律师强制代理”
制度,并把律师酬金视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驳回再审的确定裁定,未来不得声请再审,
限制人民反复提起再审。变革重大,本月将密集举办3场说明会,争取排入立法院本会期
临时会审查。
去年的司改国是会议决议,诉讼应采代理人制度,以维当事人权益,司法院衔命修法,今
年2月修订“刑事诉讼法”,未来进入准备程序的刑事案件一律强制辩护,5月又提出“民
事诉讼法”修正案,高额诉讼采律师强制代理,影响层面深广。
民事厅表示,民事案件具高度法律专业性,由具法律素养的人代理诉讼,才能保护当事人
权益,经过半年的开会讨论,认为诉讼金额500万元以上、上诉价额与原审判决差超过150
万元、攸关公益的案件(例如消基会替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让律师强制代理较适宜。
而未达500万元案件,当事人除可自行提告,也可委托法律系毕业的亲属或专任人员(例
如公司法务)代理诉讼,放宽委托门槛。
当事人可自行主张和解、撤上诉
另外,诉讼程序常被批“不重视当事人”,民事厅也修法弥补,当事人未来就算已委托律
师,若想成立调解或和解、撤回起诉、声请或撤回上诉、抗告等诉讼行为,只要自行言词
主张即可,不用再像现在,事事透过律师才能提出。
律师酬金列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把律师酬金列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未来败诉的一方得负担两造的律
师费用,但为了避免狮子大开口,草案也规定酬金上限,初步规划在2到3万元之间。
民事厅指出,根据统计,价额逾500万元的案件有7成委托律师处理,代表当事人对钜额诉
讼非常谨慎,草案设计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免于“因小失大”的风险。
“无限循环再审”现象走入历史
草案还修正再审事件,最重要的就是“限制反复提起再审”,当事人未来若要提起再审,
事由应一次主张,不得分次提起;若法院认无再审事由而裁定驳回确定,将不得声请再审
,换言之,无限循环再审的现象,将走入历史。
当事人恐面临较沉重律师费负担
台北地院一名民事庭法官认为,法庭现采“当事人进行主义”,法官只审酌当事人提示的
证据,而不说明证据是否阙漏或应补强,因此,钜额诉讼案件若交给专业律师处理,对当
事人较有保障,但他也不讳言指出,当事人将面临较沉重的律师费负担。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24209
5.备注:
也好 省的整天一堆87刁民在那边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