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53岁杨姓男子,酒后思淫欲,在清早街头,见短裙轻熟女、35岁范姓女子独站骑楼,趁范
女专注滑手机之际,在她背后“打手枪”,甚在高潮之前,胆大妄为贴近范女身后不到30
公分之距,喷精在范女外套上;苗栗地检侦查,认杨男涉公然猥亵,且也致范女外套不堪
使用,依公然猥亵、毁损罪嫌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并请法官从重之毁损罪嫌论处。
杨男为桃园市人,单身未娶,受雇到苗栗县替人从事农务零工。杨男于2017年11月19日清
早7点20多分,徒步行经大街一间转角店家骑楼下,见穿着短裙的范女,独自站在骑楼马
路边,因当时店家尚未营业,竟在绕至范女视线外、身后约5公尺处的骑楼柱旁,将裤子
拉链拉下,掏出“老二”,看着范女“打手枪”。
杨男经过约莫1分钟的“热鸡”后,朝范女靠近,先在离范女约3步之距,掏出“老二”搓
揉,接着在快达高潮之际,贴近范女,在范女身后不到30公分的近距离,将精液喷在范女
臀部上方的外套上。
杨男逞欲后,“收枪”快意离去,范女因专注于“低头”滑手机,当下浑然不知,因精液
滑落滴到后小腿,范女才察觉外套靠近臀部区块,有不明体液,报警处理。
警方循线将杨男追查到案。杨男坦承因太久没有发泄,事发当时还在宿醉,见范女丰腴诱
人,才会“冻未条”。警讯后,依公然猥亵罪嫌将杨男送办;范女也因外套遭玷污,另告
杨男涉及毁损罪嫌。
因毁损罪的构成要件为致令不堪用,检察官就此部分侦查时,一度陷入思量,因范女的外
套虽沾上精液,但严格说来“洗净即可去除”。不过依常理,一般人也弃之唯恐不及,包
括苗检检察长柯丽铃也直呼“怎么可能洗净再穿?”
因此,检察官认为“致令不堪用”不限于破坏实体,只要依物的使用性质,有相当程度的
难再使用即属之;遭喷精的外套纵有清洗之可能,但因曾沾染陌生男子的精液,也会让范
女心生厌恶、无法再穿,也就意谓外套已丧失穿着的正常使用功能,属毁损行为。
因杨男坦承犯行,行动自由并未受拘束,警方也将他列为“重点关怀”对象,避免再有其
他女性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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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1
还是是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