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双重标准?徐国勇吁媒体勿曲解法律
教育部日前因台大校长遴选人管中闵先出任台哥大独董,后来才获得台大追认,因此决定
“拔管”,但却遭外界质疑政院是“双重标准”,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今(11)日召开记者
会,拿出更多法条驳斥错误报导及评论,并希望媒体不要再继续故意曲解法律。
徐国勇日前说,专任教授一定要先签产学合作契约,经“书面同意”后才能在外兼职就任
。但有人主张,依据国立台湾大学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兼任非政府机关职务签办表,表上
载明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应经“本校”书面同意,始得于校外兼职。但其中没有说到“产
学合作契约签完才能上任”。
对于这样的说法,徐国勇首先引述《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 34 条内容规定,“专任教育
人员,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外兼课或兼职”;徐国勇说,所谓的法令另有规定,是
指《公立学校专任教师专职处理原则》第三条内的规定“教师兼职需与学校建立产学合作
关系者”。
最后徐国勇拿出,《台湾大学非兼任行政主管职务之专任教师任职或兼职营利事业机构或
团体准则》称,该法规第 1 条就明确规定非兼任行政主管职务的专任教师,到营利事业
机构任职或兼职,必须要跟台大建立产学合作关系。
徐国勇说,从法规到台大内规都说专任教师在外兼职需要有跟台大签订产学合作关系,而
管中闵兼职在先,台哥大跟台大产学合作在后,台大书面同意书更是后补,所以徐国勇呼
吁媒体与电视上的朋友们,不要再故意继续曲解法律。
徐国勇说,台湾大学是国家最好的学校,所以希望台大能够尽快往前走,让台大赶快重启
遴选程序,把校长选出来,让校务运作正常;徐国勇强调,其实台大现在校务运作也没有
问题,根据民法规定,代理校长与正式校长权力相同,只不过代理毕竟不是正式的,也因
为有这些纷争(卡管),让代理校长处理事情有些不够方便,所以希望台大能够赶快往前走
。
https://times.hinet.net/news/21722132
希望媒体不要再继续故意曲解法律
希望媒体不要再继续故意曲解法律
希望媒体不要再继续故意曲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