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儿加入诈骗团把风领到1万4 却害爸妈要连带赔偿126万!
2018/5/10
东森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10/1166965.htm
台中一名19岁的林姓男子2015年参加诈骗集团,谎称是台大医院人员,打电话诈骗一名70
岁的陈姓老妇人,他和其他成员到基隆一处公园取款126万,之后分到1万4000元,全案侦
破后,陈细姓老妇人提告,由于他未满20岁,台中地院判决林姓男子及父母连带赔偿126
万6940元。
林姓男子加入该诈骗集团担任把风和分配酬劳等工作,2015年10月间先由集团成员假扮台
大医院柜台人员,向陈姓老妇人谎称证件遭到冒用,要提钱到法院,他和成员再假装是员
警,约在基隆一处公园取款40万,之后还到陈姓妇人家取走86万,前后一共诈骗了126万
,之后全案遭警方查获。
由于林姓男子还涉及其他7起诈骗案件,刑事部分被判刑4年,经上诉后,由台中高分院审
理中。民事部分,陈姓老妇人向林姓男子及其父母求偿126万6940元,其中6940元为提前
解约后所损失的利息,台中地院审理时,林男表示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可以赔偿,加上当时
只有分到1万4000元。
林姓男子的母亲则说,“和先生分居7年,并不知道儿子当诈骗集团成员。”
不过法官认为,林姓男子犯案时还未满20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2名法定代理人没办
法举证已经尽到监督责任,管教明显有疏失,因此根据民法规定,需要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判决林和其法定代理人需要赔偿126万6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