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
色运将狎13岁女童 重判4年
简姓男子平时担任基隆客运驾驶,因经常看见年仅13岁、就读国一的女童搭乘他驾驶的公
车,见她涉世未深便借故攀谈,不定时会买零食和二手手机来讨女童欢心,怎料却在2014
年暑假期间,居然狼性大发,趁车上都没人时,对女童揉胸又亲嘴,更用手指侵入她的下
体。基隆地院日前判决出炉,重判简男4年有期徒刑。
检警调查,简男有妻室,平日驾驶暖暖到七堵往返的班次车辆,见女童常常穿着制服搭乘
他驾驶的车上下学,且长相清秀、年幼可欺,于是特地准备零时并购买二手手机来博取女
童好感与信任。
2014年暑假某日上午,女童一如往常搭乘公共汽车,但简男却邀约女童陪他下班,等到下午简
男将公共汽车开往瑞芳总站停妥后,色心大起,抚摸女童胸部又亲她嘴,手又不安分地伸进女
童内裤里,用手指侵入她私密处,直到女童喊痛才作罢。
女童事后感到心灵受创,向学校健康中心的护理师倾吐心事,才东窗事发,女童的母亲得
知后则气炸,控告简男性侵未成年少女,但简男自始至终却矢口否认犯行,坚称是他们是
两情相悦。
基隆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简男明知道女童未满14岁,涉世未深,但简男却为了满足私欲
,在公共汽车内指侵女童,判他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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